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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行“改命”又遭上交所顶格处分 *ST富控恶意规避退市奇葩操作细节曝光

2021-08-07 14:34:18

 

来源:互联网

强行“改命”又遭上交所顶格处分 *ST富控恶意规避退市奇葩操作细节曝光

本报记者 李慧敏 北京报道

把“-36亿元的净资产”在财报上强行“转正”,11月13日*ST富控(600634.SH)接到上海证监局的责令改正处罚,且提前锁定暂停上市命运。5天之后,*ST富控又遭上交所顶格处分,资本运作严重受限。

11月18日晚间,上交所发布的《关于对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以下简称《处分决定》)载明,*ST富控通过明显违反会计准则的手段编制年报,意图规避退市的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严重违规,业绩预告、年度经营业绩及年度报告等公告中有关2019年净资产、净利润等重要财务数据多次前后披露不一致,且涉及金额巨大,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达到44亿元,极大影响了投资者合理预期以及对公司股票是否被暂停上市的判断,必须予以严肃惩戒。

因此,上交所决定,对*ST富控予以公开谴责,对时任董事长、总经理两人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终身的顶格处分,并根据时任董监高的职责范围及履职情况,对其他10名责任人分别予以公开认定、公开谴责、通报批评的处理。

随着这份《处分决定》的发出,*ST富控“逆天改命”的奇葩操作细节被披露,其手段之粗暴、对规则之漠视令人震惊。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ST富控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已连续9个交易日低于1元/股,距离触发面值退市还有11个交易日,可谓命悬一线。此前即有市场人士认为,目前摆在*ST富控面前的三个选项,最终的指向无一不是退市。这也意味着,这家混迹资本市场27年,挑战规则底线的公司终会离场。

批量处理董监高12人,2人终身认定

《处分决定》显示,经查明,*ST富控在信息披露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多个违规事项。

公司的信息披露方面,《处分决定》显示,*ST富控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对其201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否定意见,公司未按相关监管要求及时予以纠正;业绩预告、年度经营业绩及年度报告等公告中有关2019年净资产、净利润等重要财务数据多次前后披露不一致,严重影响了投资者合理预期以及对公司股票是否被暂停上市的判断。

《处分决定》认为,*ST富控上述违规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以及《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综上,上交所对*ST富控给予公开谴责处分。

据专业人士介绍,上市公司及现任董监高被公开谴责将严重限制公司资本运作,如上市公司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得公开发行证券,同时,如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公司将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也就是说,未来一年内,公司资本运作的诸多方面均要受到严格限制。“当然,资本运作对*ST富控来讲本来就是空想,它头上笼罩的早已是浓浓的退市阴云了,它早就没有了壳价值。”该人士如是补充。

而在责任人履职方面,时任董监高未能勤勉尽责,12人均被追究了责任。

《处分决定》表明,时任董事长杨影,作为公司经营决策主要负责人及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时任总经理李欣,作为2019年年度报告的财务主管人员,对公司年度报告信披违规行为负有直接、首要责任。董事丁传东等10人各自职位不同,因未勤勉尽责,分别负有主要责任、对年报披露违规事项负有相应责任等。责任人员的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以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的有关规定,上交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时任董事长杨影,董事丁传东,独立董事李继东、张宁,监事屠琳峰、马方健、何鸣,总经理李欣,董事会秘书陶婷婷予以公开谴责。对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范富尧、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叶建华、财务总监林雪峰予以通报批评。

同时,公开认定杨影、李欣终身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开认定丁传东10年,李继东、张宁、屠琳峰、马方健、何鸣、陶婷婷3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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