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利润下滑四成 香溢融通高层密集调整
净利润下滑四成 香溢融通高层密集调整
号称“民间金融第一股”的香溢融通(600830.SH)近日公告了今年三季度的业绩情况,公司前三季度净利润同比出现43.84%的下滑。这家上市已经二十多年的老牌上市公司,今年中报净利润甚至不如1994年刚上市不久的业绩(1994年中报净利润高于今年中报)。
“最近几年民间金融行业虽然整体规模还在增长,但对于机构个体而言情况压力还是很大。”四川一位典当行业人士向《中国经营报》记者提及,据其了解,今年以来不少民间金融机构对于业务开展更为谨慎,不仅停止扩张,还在收缩现有业务,“市场需求是在的,但是现在经济(景气度)不是很好,违约的多,去年关停的同行门面上还贴着封条,老板们有生意也不敢随便做了。”
类金融业务占比低利润高
1993年就股改上市的香溢融通是资本市场上当之无愧的“老股”。但和不少几经易主、业务数度变化的其他上市公司不同,香溢融通上市时的东家、宁波市郡庙企业总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郡庙”)迄今是公司的前五股东。而1998年受让宁波郡庙部分股权进入香溢融通的“中烟系”股东、中国烟草总公司浙江省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烟草浙江公司”),则从那时起,到今年三季报为止仍为公司大股东(以全资子公司浙江烟草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香溢融通12.04%的股权)。可以说,“中烟系”的进入,让香溢融通的股权结构相较不少被不同资本互相争斗、掠夺的老一批上市公司而言更为稳定。
而就是这样稳定的股权结构,香溢融通的发展和转型也显得更为稳健。这家最早以实业起家的上市公司原称为大红鹰实业公司,直到2002年以前都与金融没有半点关系。其彼时的收入是商品销售、酒店餐饮、广告娱乐。2002年公司第一次涉足金融行业,开展了保险业务,这一板块在开展业务的第一年就带来了900万元的收入,几乎与其酒店餐饮、广告娱乐等板块持平。尝到甜头,两年后公司介入了典当行业。也就从这时开始,其有了向类金融公司的首次尝试。到2007年其典当业务单年收入达到6000万元以上,同年,公司“拟定了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和融资服务的类金融业务发展方向,以典当、租赁、担保为主营核心业务,同时稳步推进商贸服务和房地产开发”的战略。次年,公司更名为香溢融通。
但是从第一次涉足典当算起,经过14年的转型发展,香溢融通典当、租赁、担保业务的收入总和仍然较其商品销售的收入规模相去甚远。2018年半年报数据显示,公司商品销售收入3.38亿元,典当利息收入5616万元,租赁收入1919万元,担保收入3958万元。这意味着,公司的类金融业务总收入不足总体营业收入的三成,而更精确的数据显示其类金融业务收入占总营收的比例为25.23%(2018年中报显示,总营收45553万元,类金融业务中收入约11494万元)
这对于一家类金融公司而言,非主营的业务占比似乎较大。不过某会计师事务所人士并不认可这一分析思路,其提及,收入占比只是一方面,金融行业的利润率与商贸行业不同,其“毛利占比不同”。香溢融通中报数据显示,商品销售收入的利润率仅为5%左右,但典当、租赁、担保业务的利润率分别为100%、96%、63%。也就是说,从毛利来看,类金融业务确为其利润的主要来源。
大额计提,多项诉讼纠纷
虽然类金融业务毛利较高,但业务风险带来的影响却依然不可小觑。在三季报发布前,香溢融通曾发布公告称,初步预测年初至三季度末累计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发生下降,其主要原因在于应收宁波杭州湾新区炭基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炭基新材料”)贸易货款、应收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特斯维能源”)的融资租赁款计提大额坏账准备,同时对联合贷款担保计提担保赔偿准备金。
其中,炭基新材料、奥特斯维能源的计提金额较大,分别是计提了2946.90万元和1540.72万元的坏账准备金。对此,香溢融通方面告诉记者,该计提是由于上述两家公司“应收融资租赁款,因客户到期无法还款,公司在半年度时按规定计提了减值准备,也是业绩减少的主要原因。”而对联合贷款担保计提方面,从已经披露的三季报数据来看,其金额也不小,提取担保业务准备金科目截至三季度末达到215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502%。
实际上,和不少民间金融机构一样,除了上述财务上的计提处理外,在对于违约方的债务追回上,记者发现,香溢融通大量债权在诉讼和仲裁阶段。例如,公司旗下的元泰典当与诸暨世纪金源投资有限公司的诉讼,因后者未按期归还当金,2016年元泰典当将其诉至法庭,虽然元泰典当胜诉,但截至2018年中报,该债权仍在审核中,分配方案尚未确定,该案件涉及金额2200万元。而整体来看,香溢融通业务诉讼金额较高,截至2018年6月末其诉讼债权余额合计5.55亿元左右,期末减值准备余额1.39亿元左右。
而除了类金融业务上的纠纷。今年9月,公司还披露了一桩金额在6120万元左右的仓储合同纠纷。其中公司子公司香溢金联与河南创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亚通信”)签订框架协议约定香溢金联代为采购货物,香溢金联采购货物后与富泰通物流签订合约,后者提供仓储服务。但此后创亚通信出现违反框架协议约定延迟提货的现象。香溢金联多次催告无果,决定对仓储货物另行处置并到实地盘点时,发现仓储货物均已灭失。香溢融通认为该事件属于诈骗并已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