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力子公司遭罚 广济药业延迟两月信披
主力子公司遭罚 广济药业延迟两月信披
子公司遭行政处罚后2个月,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济药业”,000952.SZ)的公告“姗姗来迟”。
2018年1月14日,广济药业发布公告称,2017年10月25日,经焦作市环保局对控股子公司广济药业(孟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孟州公司”)进行相关检测,其排放的烟尘浓度超标,环保局责令其限产30%,并处行政罚款30万元。
广济药业称,预计此次行政处罚决定书不会对孟州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但公司2017年半年报显示,孟州公司是广济药业6家子公司中贡献利润最多的一家,2017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3528.86万元,占公司归属净利润的69.58%。
近日,《中国经营报》记者先后来到位于武汉市武昌区的广济药业证券部和黄冈市武穴市的广济药业总部,工作人员以年报静默期、领导外出开会等理由拒绝接受采访。之后记者致电公司董秘安江波,对方则在得知记者身份后直接挂断了电话。
迟来两月的公告
公告显示,2017年10月25日,经焦作市环保局对孟州公司2号锅炉出口烟气进行监测,烟尘浓度超过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排放标准。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
2017年11月8日,焦作市环保局对孟州公司下达了《焦作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相关规定,焦作市环保局对孟州公司作出责令限产30%,锅炉负荷不超过24.5t/h;以及30万元的行政罚款。广济药业方面称,孟州公司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权利,并已经接受上述行政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该行政处罚在2017年11月8日就已下达,而广济药业时隔2月才进行公告,此举是否有意为之?时值年报统计的敏感期,投资者纷纷对广济药业是否存在信披违规提出质疑。
国务院《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六十条明确规定,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人尚未得知的重大事件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报告提交证券交易场所和证监会,并向社会公布,说明事件的实质。重大事项就包括公司生产经营环境发生重要变化。
公开信息显示,孟州公司注册资本2.5亿元,主要从事核黄素(维生素B2)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销售。其中,广济药业持股96%,孟州市金玉米有限责任公司持股4%。
作为国内核黄素市场占有率领先的企业,孟州公司为广济药业贡献了大额利润。公司2017年半年报显示,6家主要子公司中,有4家处于亏损状态,仅孟州公司和济康医药有限公司实现盈利,其中孟州公司净利润值最高,达到3528.86万元,占公司归属净利润的69.58%。
然而,广济药业公告称,预计此次行政处罚决定书不会对孟州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目前,孟州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实际上,这已经不是广济药业第一次遭到信披存在瑕疵的质疑。2016年深交所对上市公司的信披考评结果显示,广济药业评级为C级。在深交所主板477家公司中,获评A级公司的有84家,B级286家,二者共占比达7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