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公司实名举报地产商 海南银行被卷入调查 部分举报内容已被海南银保监局受理
装修公司实名举报地产商 海南银行被卷入调查 部分举报内容已被海南银保监局受理
本报记者 杨井鑫 北京报道
近日,《中国经营报》记者接到举报材料显示,由于海南房地产开发商——海南金凯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凯利地产”)与装修公司——海南华峰联合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装饰”)在项目合同上存在纠纷官司,华峰装饰实际控制人库国梁以公司名义向海南银保监局实名举报前者存在骗贷行为。
据了解,在装修工程尚未开工的情况下,金凯利地产两次要求华峰装饰帮助“过账”,华峰装饰举报称资金来源于银行信贷,信贷资金进入华峰装饰立刻被要求转出到指定的账户。
对于华峰装饰举报骗贷等相关事宜,记者向海南银行进行求证核实,该行相关人士称监管已介入了解情况,在调查结果出来之前该行不方便接受采访。
目前,这一举报事项的部分内容已被海南银保监局受理,调查的内容包括贷款材料、资金流向是否真实合规等,记者也将继续关注该事件的后续进展。
实际上,商业银行为了信贷资金能够真实用于合同项目,在贷款放款方面通常采用委托支付的方式直接将资金打到产业上下游供应商账户中,避免贷款涉及虚假合同风险和资金挪用风险。贷款银行对资金的流向审查是风控中的关键。
蹊跷的委托支付
金凯利地产和华峰装饰原本是地产项目开发商与装修供应商的关系,但双方如今却因涉及项目事宜有所冲突。金凯利地产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与华峰装饰的合同关系,并返还款项。而华峰装饰则实名举报了金凯利公司骗贷,并将海南银行卷入其中。
举报材料显示,2018年6月,金凯利地产向华峰装饰及其他6家公司发出《金尊文府海景项目样板房装饰装修工程报价要求》,前者以装修工程项目为名招标,而华峰装饰则是具体施工单位。在付款方式上,金凯利地产要求投标方在海南银行文昌支行开设一般户。
2018年8月22日,金凯利地产与华峰装饰正式签订了《金尊文府海景项目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了合同总价款为1087.92万元,项目装修的综合单价为1350元/平方米,其中提及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支付合同暂定总价款50%工程预付款。
举报材料显示,不久华峰装饰的账户入账543万元。记账回执中显示,这543万元的付款方为海南金凯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收款方为海南华峰联合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摘要一栏中明确写道“受托支付工程款”。
令华峰装饰疑惑的是,资金刚刚入账,金凯利地产当年8月31日即以华峰装饰工程未进场为由,要求其将入账资金转入指定的账户中,并出具了一份《委托支付函》,其中明确转账的账户为个人账户,账户名为杨富英,开户行为中原银行郑州未来路支行。
“为了顺利的开工,我们于2018年9月10日配合甲方完成了转账。”华峰联合实控人库国梁称,甲方在项目中会比较强势,而施工单位是弱势的一方,当时给的原因就是企业施工暂时未入场。
据库国梁称,原本希望配合甲方尽快推进工程进行,但却很不顺利,虽然公司多次口头希望进场施工,但是均被种种原因拖延。直至2019年3月底,同样一笔436万元也入账,仍被金凯利地产要求转账到一个指定账户时,华峰装饰对此做法不解。
在华峰装饰提供的举报材料中,记者发现另一张记账回执显示,付款方、收款方等等内容与此前记账回执相同,金额为436万元,入账日期为2019年4月1日。
2019年4月1日,金凯利地产向华峰装饰再次发送了一份委托支付函,要求后者将436万元也转账到一家户名为河南金尊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账户,开户行为中原银行郑州第八大街支行。
记者通过工商资料查询到,金凯利地产与河南金尊建筑安装为关联公司,大股东刘志宽为河南金尊置业有限公司和郑州金尊置业有限公司法人,也是金凯利地产的股东和监事。
库国梁表示,当时感觉不太符合施工常理,意识到事情的复杂,就没有配合第二次的转账。“第一次转账还能以暂未进场为由说通,第二次转账就有些奇怪了。”
官司与举报
华峰装饰举报中称,公司多次催促希望尽快进场施工,但是遭到了拖延,直至等来了甲方解除合同的要求。
库国梁告诉记者,金凯利地产称解除合同再重新签订,再谈进场事宜,但是公司认为解除合同对于乙方就更没有保障了。2019年5月9日,距离招标将近过去了11个月,金凯利地产才向华峰装饰发出了《工程进场开工通知书》,并附上了甲方联系人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