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结构性存款整治在即
假结构性存款整治在即
秦玉芳、郝亚娟
近日,银保监会下发《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银行保险机构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整治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194号,以下简称“194号文”),其中明确提到银行通过设计结构性存款假结构来替代保本理财或按保本产品宣传销售为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乱象之一,并将开展整治工作。
在银保监会下发194号文之前,已有地方监管部门出手规范辖区内银行的结构性存款业务。9月份,北京银保监局已下发关于结构性存款的相关监管文件;另外,浙江、广东等地区监管部门也对辖区内银行的“假结构性存款”问题予以指导。
《中国经营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结构性存款受限的同时,一些中小银行积极推出定期存款产品揽储。分析人士指出,随着吸储压力持续上升,未来中小银行将会在利率、期限、流动性、渠道等多方面进行产品调整,以增强吸储能力。也有银行人士表示,相比产品创新,改善客群结构才能从根本上缓解银行的负债端压力。
地方银行“停售”假结构性存款
10月10日,银保监会在194号文中提到,“银行在产品设计方面,通过设计结构性存款假结构来替代保本理财或按保本产品宣传销售”作为银行业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的表现形式之一,也是此次整治的重点之一。
根据194号文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和各银保监局要成立专项工作组,制定专门工作方案,层层推进落实,主要分为三个阶段,分别为自查整改阶段、监管抽查阶段以及总结汇报阶段。文件规定,各银保监局应于2019年12月15日前,向银保监会消保局报送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整治工作报告。
记者了解到,在实际操作中,194号文提到的“设计结构性存款假结构”也就是假结构性存款,此前是不少中小银行广为采用的揽储产品。普益标准研究员王伟指出,结构性存款因其计入银行存款口径、变相打破银行存款利率上线限制、可作为银行保本型理财的替代品等成为各类型银行特别是中小银行缓解流动性压力、积极揽储的利器,但绝大多数区域中小银行并不具备发行结构性储存款所要求的衍生品交易资质,因而部分区域中小银行通过假结构性存款进行高息揽储。
“假结构性存款未嵌入真实的金融衍生产品,或者到期收益不与金融衍生产品的实际交易行为挂钩,导致能以接近100%的概率拿到预期的收益率上限。” 融360大数据研究院分析师刘银平向记者分析,银行通过假结构性存款高息揽储,并且在宣传的过程中对产品风险揭示不充分,给储户传递“低风险高收益”的错觉,提升了银行负债端成本,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
刘银平告诉记者,追溯监管层对结构性存款业务的“态度”主要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2018年二季度,有效制止了不具备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资格的银行发行结构性存款的行为;第二个阶段是2019年9月起,对设计不合规的假结构性存款进行规范整治。
在194号文之前,已有地方监管部门发文规范银行的结构性存款业务。9月,北京银保监局发布《关于规范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的通知》指出,目前辖内银行结构性存款主要存在四方面问题,包括产品设计不合规、风险计量不准确、业务体量与风控能力不匹配,以及宣传销售不规范。
记者同时了解到,除北京银保监局之外,浙江、广东等地区监管部门也采取相应措施规范辖区内银行的结构性存款业务。
在监管的重拳规范下,包括上市城商行、小型城商行、农商行在内的浙江多家银行均已暂停结构性存款业务。其中,浙江某农商行金融市场部人士表示:“我行的结构性存款在2018年7月已暂停发售。”
针对近日流传的“浙江叫停假结构性存款”消息,记者向浙江银保监局求证,浙江银保监局方面回复称:“我局认真贯彻落实银保监会有关结构性存款业务的监管要求,通过窗口指导、治理乱象等方式,督促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规范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近期我局未专门发过‘叫停假结构性存款’的文件。”
广东地区多家地方银行业务经理均向记者透露,下半年来银行的结构性存款产品都已经基本停售了,现在更多的是推大额存单或类似大额存单的替代类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