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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银行跑步入场债转股 盈利模式仍难寻

2021-08-07 12:04:34

 

来源:互联网

中小银行跑步入场债转股 盈利模式仍难寻

随着系列债转股市场化落地政策的陆续出台,银行债转股业务布局进入新一轮加速期。12月有2家上市银行宣布成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充实银行债转股及配套支持业务。

兴业银行12月21日发布公告,拟出资100亿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兴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此前12月14日,广州农商行宣布拟投注资金100亿元成立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农商行持股不低于35%,为第一大股东,同时引入其他境内外法人机构投资者。

分析认为,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及去杠杆因素影响,未来债转股市场发展空间将更大,参与主体更加多元化,但受盈利模式限制,地方银行参与设立债转股公司的积极性将不会特别高,很难形成第二轮热潮。

2家银行拟成立债转股公司

继五大国有银行后,广州农商行和兴业银行业相继宣布,拟成立债转股专营子公司。

广州农商行于12月14日发布公告,为进一步拓宽集团业务范围,拟注册资本100亿元发起设立珠江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农商行作为第一大股东,持股不低于35%,同时引入其他境内外法人机构作为战略投资者,合计持股不超过65%。

时隔仅一周,兴业银行也于12月21日发布公告,拟出资人民币100亿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兴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主要从事银行债权转股权及配套支持业务;在适当时机,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并在监管批准的前提下,可考虑引进有益的其他境内外战略投资者。

兴业银行在公告中指出,设立兴银投资公司是公司为积极响应中央号召和监管要求,实现债转股业务专业化与市场化运作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按照市场化运作要求,规范开展债转股业务,有效防范金融风险,降低企业杠杆率,进一步推动本公司可持续发展和高质量发展。

对于债转股公司筹备的进展、业务模式及影响等方面问题,兴业银行和广州农商行方面均未给予《中国经营报》记者明确回复。

东北证券研究总监付立春认为,相比国有大行,股份制、地方银行设立的债转股公司规模可能不大,尤其是地方银行区域性强,应该走特色化道路,在自身业务专业性方面做出自己的尝试和特点,在现有规范框架下注重尝试和创新,探索适合自身业务特点的业务模式,形成品牌竞争力。

实际上,去年2月,兴业银行已在率先成立首家银行系AMC,如果兴银投资公司获批成立,两个牌照都涉及债转股业务,二者应如何业务协同、分工值得关注。

对此,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武雯表示,债转股子公司与银行系AMC有相同点,但也有不一样的地方,比方说收购的债权,债转股子公司原则上限于银行贷款,适当考虑其他类型银行债权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债权,主要范围是金融债权。而资产公司转股债权的范围,包括银行对企业发放贷款形成的债权,以及财务公司贷款债权、委托贷款债权、融资租赁债权、经营性债权等。“相对来说,银行系债转股子公司的范围稍微小一点,可能未来也会扩大。”

武雯还指出,在客户资源方面,银行的网点比较多,企业客户也多,可能会有相对优势;债转股手段方面,资产管理公司相对来说由于成立时间早,相对优势更加明显,综合手段更强。

盈利模式成最大“绊脚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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