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银账户新规:推实名、降成本、防诈骗
个银账户新规:推实名、降成本、防诈骗
近日,央行发布《关于落实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制度的通知》,重申关于银行个人账户分类管理的相关要求,并对分类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据悉,新规自12月1日起实施,这意味着未来老百姓手中的银行账户将分为Ⅰ类、Ⅱ类、Ⅲ类账户,并且不同类别的账户享受的服务范围和权限也不同。《中国经营报》记者获悉,目前广发银行等银行发布公告称,自2016年12月1日起,同一客户在该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如在该行已持有Ⅰ类户将不能再新增开立。同时,对开户之日起6个月内没有交易的账户,将暂停其非柜面业务。
“因为睡眠卡占用资源,此新规有利于净化账户管理环境,减少银行卡资源浪费。同时,也是为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有利于保护个人的账户安全,减少金融犯罪事件的发生。”对于上述个人账户新规,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秘书长李宪铎对记者如是说。
新规实施
关于开设I、II、III类账户的说法,自2015年末就已有之。
2015年12月25日,央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服务加强账户管理的通知》,提出建立银行账户分类管理机制,根据身份信息核验手段和方法对个人银行账户进行分类,将个人人民币银行账户分为Ⅰ类户、Ⅱ类户和Ⅲ类户,不同类别银行账户享受的服务范围和权限均有区别。
2016年9月30日,央行发布《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对账户分类要求进行细化,并着重强调了账户安全。此次央行又下发《关于落实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制度的通知》,对账户分类再次进行了细化。在业界看来,这可见央行对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十分重视。
对此,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虽然新规已经发布,但因为没有实际实施,很多人还并不了解。央行此次一方面是为了强调12月1日开始实施,做好普及和动员工作;另一方面,是在技术上和操作层面上,对一些具体的工作措施进行细化。
据了解,个人银行账户实行分类管理,分为Ⅰ类、Ⅱ类、Ⅲ类账户,不同类别的账户有不同的功能和权限。I类账户是全功能账户,可以办理存款、转账、消费缴费、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等,使用范围和金额不受限制;II类账户可以办理存款、购买投资理财产品及限定金额的消费等;III类账户主要用于网络支付,只能进行小额消费和缴费支付。
通俗来讲,I类账户具有全功能,即用户持有的借记卡、活期一本通等;II类账户可以存现但不能取现,只能转账给I类账户,可以理财和消费;III账户只能用于小额的消费,余额不超过1000元。
“分类管理的新规对身份核实要求更高,将有利于银行开户实名制的推进,因为此前虽也要求实名,但用户在开户时仍有代开户现象存在。因而此举有利于清理银行的睡眠用户,降低银行的管理成本。”对于个人银行账户管理新规出台的原因,风控专家、网贷平台石榴壳董事长李家安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
实际上,我国“一人数卡”现象十分普遍。有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6月末,我国个人银行结算账户高达77.86亿户,人均5.69户。
有分析人士也指出,央行出台个人账户新规,主要为净化账户管理环境、确保个人银行资金安全创造条件,因为我国个人开户数量过多,一人数折、一折一户现象十分普遍,导致个人有大量闲置不用的账户。
保账户安全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针对用户银行账户的诈骗犯罪活动较多,利用互联网的高科技犯罪,对用户账户安全的形成威胁。
受访业界专家称,央行即将实施的新政背景在于遏制层出不穷的电信诈骗。“金融诈骗事件层出不穷,分类管理将有利于用户的账户安全,减少金融犯罪事件的发生。”李家安对记者表示。
中国社科院支付清算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鹞认为,此前的账户管理不太严格,一人有多个账户,其中不少账户并非本人申请注册。这几年,互联网快速发展,支付越来越便捷,人们对待账户和支付的态度也越来越随意了。但实际上,基于账户的支付行为是一种严肃的法律行为,要认真对待。在欧美国家,开户有严格的程序,银行要充分了解客户及其风险承受能力,还要满足反洗钱监管要求。账户使用和管理就是要在安全性和便捷性中找到一个平衡点。
来自央行网站消息,11月14日,央行副行长范一飞公开表示,由于互联网的虚拟化、支付服务的移动化、参与主体的多样化,支付风险呈现蔓延速度快、隐蔽性强、潜伏期长、外溢效应明显的特点,支付行业在敏感信息保护、客户资金安全、业务连续性等方面面临较大压力。
范一飞还强调,央行作为支付行业的监管者,将积极与有关部门齐抓共管,推动支付产业各方携手合作,共筑支付安全防线,在正确把握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合力构建电信网络欺诈风险管理体系、全面加强个人信息安全保护、进一步提升支付交易安全强度、持续开展支付安全宣传教育等五方面重点着力。
据了解,未来商业银行可能会对开户后6个月内没有交易的账户进行清理排查。据媒体最新报道,民生银行有关负责人解读新规时称,“对于已经持有多个Ⅰ类户的客户,民生银行将进行排查清理,具有合理用途的账户将不受影响。”
该负责人还表示,虽然I类户的开户数量有所限制,但客户可根据发工资、理财、消费等实际需求,开立II、III类账户,既能满足消费需求,又可以安全方便地使用资金。
对于市场关注的分类管理新规对互联网金融与第三方支付行业的影响,李家安对记者表示,“新规的II类和III类账户可通过远程方式设立,这对类似微众银行这样,网点较少甚至没有实体营业网点的互联网银行是个重大利好,对投资者投资P2P无任何影响。”
他进一步指出,“新规可让Ⅰ类账户和Ⅱ、Ⅲ类虚拟账户进行有效隔离,从而在根本上解决通过银行账户办理互联网金融业务时,产生的潜在风险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