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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特钢事件是如何一步一步发展到今天这个地步的?

2021-08-07 10:36:28

 

来源:互联网

东北特钢事件是如何一步一步发展到今天这个地步的?

【中国经营网综合报道】备受关注的东北特钢事件又有了最新的进展。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东特钢三期短融持有人第三次会议议案经过主承销商国开行的修改,最终形成了新的版本。新议案共计七条,对比会议前的版本,增加三条议案,其中包括了“再次要求东北特钢书面承诺债券不会进行债转股及不会恶意逃废债并挂网公告”。

不过,经过修改也删除了此前“要求交易商协会全面暂停辽宁省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并对东北特钢公开谴责”和“提请证监会、银监会、发改委暂停辽宁省政府及企业融资并倡议所有金融机构全面停止购买辽宁省政府及辽宁地区债券”的议案。

该债券投资人称,25日(周一)晚间接到国开行新修订议案,并要求在26日下午下班前表决,否则视为弃权。“对于新的内容当然接受,但是删除了最重要的两条,投资人并不满意,这是一个态度问题。”该持有人坦言。国家开发银行对该事件的负责人周二中午亦确认此事,并表示,删掉这两条主要的考虑还是从整个国家以及东北地区的金融生态安全的角度考虑。从目前这个阶段来看,这样的处理结果比较妥当。不过,他也透露,这一决定并非是国开行能够决定的。

前述国开行人士透露,辽宁省政府和东北特钢已经感受到了各界的压力,目前不希望看到危害地方区域金融安全的行为。不过,这只是一个阶段性的处理结果,下一步如果持有人还有其他诉求和意见,国开行作为主承方也会继续搜集资料向监管部门汇报。“现在只能走一步看一步,如果辽宁省后续解决方案还是没有进展,肯定还会有第四次会议。”

一位不愿具名的分析人士表示,债转股的核心内容是把债权换成股权,债券的核心是要还本付息,刚性对付,可是如果债权人变成了股东,股东只有在公司有可分配利润的时候才能分到股息红利,如果公司亏损了,股东是无权分到股息红利的,所以它愿意把别人的债权变成自己的股权,这样就没有及时还本付息的压力了,但是债权人也不傻,如果债权换成股权了,他们的知情权、决策权、监督权、分红权能得到充分的保障吗?

据中国经济网报道,资料显示,东北特钢为地方国企,股东分别为辽宁省国资委、黑龙江国资委、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以及辽宁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是中国特殊钢行业龙头企业。

东北特钢重组的前身大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曾是上一轮债转股的国企对象。2001年东方资产和华融资产通过债转股方式成为股东、信达资产因受建行委托管理其债转股股权而成为股东。重整而来的辽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3年股东结构为辽宁省人民政府、抚钢集团、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上述股东各自的出资比例依次为32.52%,26.53%,19.51%,17.91%和3.53%。

其间,部分当时债转股的参与方开始撤离,信达资产2005年终止与建设银行的债转股委托关系,建设银行、华融资产分别于2008年、2009年和2014年将持股转让给辽宁省国资委。值得注意的是,东北特钢的股权结构中,东方资产管理公司股权至今仍未退出。

2010年12月27日,省国资委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资产公司”)大连办事处签订股权回购合同,回购其持有的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6.67%股权。东北特钢集团债转股回购工作历时3年多时间,至此全部得到落实。不过,或许风险的隐患就是在那时候埋下的,辽宁省国资委成为了第一大股东,风险仍然集聚在政府部门。

根据中债资信此前的分析报告,从2008年起,东北特钢大连基地搬迁改造,导致公司债务负担大幅上升,资产负债率从2007年的65.85%持续加重至2010年的87.35%。其后,东北特钢又新增大型材厂的投资,导致债务负担一直较重,偿债指标较差。债券违约之外,近年来,因为拖欠贷款,东北特钢先后九次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来自稍早前的国泰君安的研报,东北特钢存续债券有10只,合计71.70亿元。其中,7期债券均在半年内陆续到期,到期金额为41亿元,后续兑付压力仍很大。而从后来的情况看,确实年内迄今已经出现过了7次的东北特钢债违约,第一次的公告就是出现在了3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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