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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特钢70%债转股方案让民资成接盘侠?

2021-08-07 10:35:03

 

来源:互联网

东北特钢70%债转股方案让民资成接盘侠?

【中国经营网综合报道】7月18日, 抚顺特钢(600399,SH)发布公告,其母公司东北特钢已经收到辽宁证监局的《关于对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东北特钢债务违约问题再度被引爆。随后有媒体报道称有投资人提请主承国开行,要求交易商协会全面暂停辽宁省企业发债。

不过,很快,东北特钢企业债主承销商国开行在其官方网站发布澄清声明:东北特钢多只债券违约后,国开行作为主承销商之一,将与其他主承销商一道,严格按照监管部门有关要求,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等合规渠道,收集和整理债券持有人相关提案,及时反馈发行人并上报主管部门。

据一财网报道,东北特钢的实际控制人是辽宁省国资委,其直接持有东北特钢46.13%的股权,又通过辽宁省国资经营公司间接持有22.68%的股权,共持有发行人68.81%的股权。此外,黑龙江省国资委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分别持有该公司14.52%和16.67%股份。

东北特钢作为我国北方最大的特钢企业,拥有特钢产能500万吨,号称“特钢航母”,其产品在军工、航空等领域有较强的竞争力。从基本面来讲,东北特钢的利润情况要好于市场上大部分钢铁企业。

此外,东北特钢主要上市平台抚顺特钢(600399.SH)发布的2015年年报显示,2015年东北特钢利润总额达到2.2亿,较2014年增长30%,在全国钢铁企业中列位17名。这在2015年利润总额亏损占比达到68.89%的钢铁行业中看起来十分亮眼。

但是盈利不代表不会违约,虽然出现盈利,可是东北特钢的利息保障倍数一直处于较低水平,安全性较差。

公开年报显示,东北特钢从2010年到2015年第三季度,利息保障倍数都仅为1.1左右,结合近5年来东北特钢高达80%以上的负债率,且负债结构严重短期化,近5年来流动负债占到负债7成以上,一旦外部融资周转受限违约不可避免,所以东北特钢连续出现违约也是情理之中。

而债务评级跟踪机制欠缺也是造成东北特钢债务违约效应扩大的原因之一。从2012年起到2015年,联合资信给东北特钢的主体评级一直是AA,虽然评级展望维持负面,但是直到今年3月份东北特钢违约后,才突然高空跳伞降到C。

此外股权结构松散,缺乏一致行动人也制约着东北特钢债务问题的解决。东北特钢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辽宁国资委,其余股东为东方资产和黑龙江国资委,股权结构松散,国资委能力和动力均存疑。

招商证券研究报告认为,东北特钢受辽宁省国资委的直接管理,作为北方最大的特钢企业,仍然出现短融兑付困难的情况,足以证明企业背后问题的复杂。且从其23亿其他应收款来看,公司资金有11.6亿被辽宁省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占用(其中6.61亿元应付投资款项从2012年拖欠至今),也从侧面反映出省国资委面临的约束。省国资委协调解决流动性危机的能力也有不确定性。

而在去产能、经济下行等大背景下,地方政府兜底意愿本就非常低,更何况出现辽宁和黑龙江两地国资委之间的利益博弈,地方政府就是想兜底也多半是有心无力。东北特钢连续债务违约表明省国资委在协调解决流动性危机的能力可能有所欠缺,结合渤海钢铁事件的情况来看,低等级地方国企的风险可能会逐步暴露,地方政府的支持力度是否真的能够让钢企迎来转机尚不得而知。

另据新浪财经报道,有不愿透露姓名知情人士称,辽宁省政府正在游说中央政府,希望对东北特钢的金融债务按照70%的比例转为股权。知情人士称,剩下30%金融债务将保留。债转股完成之后,原债权人可以通过东北特钢整体上市或者资产注入上市公司抚顺特钢后,在资本市场退出。

知情人士还表示,对经营性债务希望通过谈判协商的形式,尽可能转为股权。辽宁省法院还将按照集中管辖、暂缓审理和暂缓执行的原则处理涉及东北特钢的诉讼案件。辽宁省省委常委扩大会议7月2日已经讨论通过了上述东北特钢重组脱困工作方案。

不过,知情人士称,这一方案尚未得到中央政府认可,或存在变数。

据东方早报报道,截至2015年底,中国钢铁行业负债规模达4.37万亿元,资产负债率66.70%。钢铁行业作为当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先行领域,目前处于冰冻期,钢铁企业面临经营困难和产能过剩等多重困境,往往债台高筑,在巨额债务面前,频繁违约等问题进入集中爆发期。

去年10月,中钢集团所发行的“10中钢债”违约,引发债务危机,这家负债千亿的央企不得不进行债务重组。详细方案虽尚未公布,但因市场传闻其半数债务将被“债转股”而引发热议。

冶金工业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郑玉春表示,钢铁行业如果搞“债转股”,那与去产能政策就相违背,“产能过剩就必须要把不必要的出清,但这些企业往往是很困难的,债转股对象往往就是这些企业,经营不下去了地方政府压力很大,但如果企业都去搞债转股不去搞去产能,那对行业健康没有什么好处。”

5月9日,《人民日报》刊登的《开局首季问大势——权威人士谈当前中国经济》一文明确表示:“坚定不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人不保企’,勇于处置‘僵尸企业’……对那些确实无法救的企业,该关闭的就坚决关闭,该破产的要依法破产,不要动辄搞‘债转股’,不要搞‘拉郎配’式重组,那样成本太高,自欺欺人,早晚是个大包袱。”

如果东北特钢以“债转股”方式重组债务,本质上就是将民间资本强制作为投资转入股本,民间资本将不可避免地成为接盘侠。

值得玩味的是,惠誉曾多次提醒高杠杆对中国钢铁行业构成重大挑战,而高杠杆也使得钢铁企业债务融资一旦出现问题,将严重影响发债人向投资者的兑付能力,不仅金融机构或存户将蒙受损失,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性也将受影响。

目前,国内已经进入了企业债到期兑付高峰期,相关资料显示,到2016年年底恐将达到4.12万亿的企业债务规模。如果企业债违约规模大幅扩大,就可能让超过百家金融机构深陷这波企业债务风暴当中,更使多家银行面临债权到期无法收回的巨大风险。

信用评级机构穆迪曾再次提醒市场,要警惕中国的企业债问题和潜在风险。穆迪的报告称,与2015年底相比,今年第一季度末被列为信用评级“负面展望偏向”的中国发债人数量增加了3倍。

(中经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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