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代销基金的背后:风险评级形同虚设 前20强集体“换座”
银行代销基金的背后:风险评级形同虚设 前20强集体“换座”
受股市进入涨跌震荡期影响,北京地区各家银行基金代销业务普遍比较冷清,前来购买基金的投资者很少。对此,一家国有大行的理财经理表示,“目前股市仍在低位徘徊,很多投资者比较担心,其实纵观A股市场历史,暴跌过后反而容易出现暴涨。机会往往藏在谷底,高点买入基金未必是件好事。”
银行网点基民骤减
据证券日报报道,在某国有大行一家支行网点,一位理财经理坦言,最近来银行购买基金的理财客户可谓骤减。某股份制银行的一位理财经理表示:“最近,基金销售得不是很好,我们网点周边都是居民住宅楼,老年人居多,他们大部分都是买一些保本型的理财产品。”
不过,多家银行的理财经理都认为目前是投资基金的好时机。一位国有大行的大堂经理认为:“现在反而是购买基金的好时机,机会往往藏在谷底,高点买入基金未必是件好事”。
虽然“机会已经出现”,但对于投资者而言,银行代销基金仍存在着一些争议。目前,在银行理财产品销售中不能被突破的适格销售的风险评级底线,在基金代销中形同虚设,可以被商业银行轻易抛弃。
“我在**银行的风险评估中被认定为稳健型投资者,之前也仅在该银行购买过一些货币市场基金类产品,但最近却经常收到该行代销的股票型基金的推销短信”,投资者张女士表示,“对于对于推销中‘高收益率’产品的好奇,我点击链接进入页面却发现,推荐给我的是一款高风险等级的产品。”
而《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基金销售机构在销售基金和相关产品的过程中,应当坚持投资人利益优先原则,注重根据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销售不同风险等级的产品,把合适的产品销售给合适的基金投资人”;第六十条规定,“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建立基金销售适用性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对基金管理人进行审慎调查的方式和方法;(二)对基金产品的风险等级进行设置、对基金产品进行风险评价的方式和方法;(三)对基金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调查和评价的方式和方法;(四)对基金产品和基金投资人进行匹配的方法……”
也就是说,与银行理财产品的销售规定类似,基金销售也需遵循适格销售的基本原则。《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明确,“商业银行应当根据风险匹配原则在理财产品风险评级与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之间建立对应关系;应当在理财产品销售文件中明确提示产品适合销售的客户范围,并在销售系统中设置销售限制措施”。
对于违规误导投资者的行为,监管部门也设立了罚则。《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基金销售机构从事基金销售活动,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对相关机构和人员进行处罚。(一)未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或认定,擅自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的;(二)未向投资人充分揭示投资风险并误导其购买与其风险承担能力不相当的基金产品……”
“从法律实践来看,如果基金产品给投资者带来亏损,银行能否免责的关键就是是否向投资人充分揭示风险,如果投资者与产品风险评级不匹配,那么银行有可能被认定为需要承担责任”,上述资深律师表示。
“其实,最令我想不通的还不是风险评级不对,而是银行对于产品收益能力的表述”,张女士进一步表示,“在短信中,银行推荐给我的所谓高收益基金产品的近一年业绩回报超过了30%,我点击链接后仔细一看却发现,上述数据虽然没有错,但是该基金近半年和近三个月的和近半年的涨幅都是负的。”
很显然,这种在推介中“高收益率打头,亏损风险暗藏”的情况同样在多家银行的手机银行中存在。
“由于去年中期以来资本市场波动比较剧烈,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的涨跌幅变动也比较大,从共性来看,一年期投资回报的数字相对比较好看,所以银行选择这个指标作为主要推荐依据并不奇怪,银行毕竟要努力卖产品”,某股份制银行的理财经理坦言。该人士认为,目前银行多数的基金投资者都是“老基民”,对于股票基金的风险比较了解,也会主动了解基金产品在各个投资时限的表现。
“去年上半年股市行情好的时候,银行的代销收入大多增长非常快”,一位股份制银行有关人士表示,“不过,去年下半年的代销情况就不一定那么乐观了”。
前20强集体“换座”
证监会官网披露的公募基金销售机构名录显示,有121家商业银行具有代销基金的资格,其中包括:18家全国性商业银行、64家城市商业银行、29家农村商业银行以及10家在华外资法人银行。此外,另有98家券商、13家期货公司、4家保险公司、3家保险代理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6家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和76家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具有基金销售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