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或将严控高现价产品风险 对保险业有何冲击?
保监会或将严控高现价产品风险 对保险业有何冲击?
【中国经营网注】有媒体昨日获悉,保监会于近日举行了防范化解满期给付与退保风险工作会议,并在此前一天召开了高现价产品监管规定修订座谈会。
根据保监会2014年发布的《关于规范高现金价值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高现价产品是指第二保单年度末保单现金价值与累计生存保险金之和超过累计所缴保费,且预期该产品 60%以上的保单存续时间不满3年的产品。投资连结保险产品、变额年金保险产品除外。
不过,保监会对高现价产品及其潜在风险的亮剑,也引起了业内对于此举是否会使得保险公司业务出现断崖式滑落的担忧。
对此,一位接近监管的人士表示:“目前,监管对高现价产品的规范发展正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并且将会为保险公司业务结构的调整预留出充分时间,不必过于担心。”
文章来自21世纪经济报道:
对于敏感的资本市场而言,保险业似有牵一发而动全身之势。
1月21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保监会于近日举行了防范化解满期给付与退保风险工作会议,并在此前一天召开了高现价产品监管规定修订座谈会。
保监会对高现价产品及其潜在风险的亮剑,是否会使得保险公司业务出现断崖式滑落的情况,是否会对保险业及资本市场形成无形的冲击?
一位接近监管的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目前,监管对高现价产品的规范发展正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并且将会为保险公司业务结构的调整预留出充分时间,不必过于担心。”
与此同时,多位受访者表示,上市公司业务结构不以高现价产品为主,因此不会受到较大影响,而此前频频举牌的保险公司亦不会出现过度抛售的情况。
不会出现断崖式滑落
根据保监会2014年发布的《关于规范高现金价值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高现价产品是指第二保单年度末保单现金价值与累计生存保险金之和超过累计所缴保费,且预期该产品 60%以上的保单存续时间不满3年的产品。投资连结保险产品、变额年金保险产品除外。
而相关媒体1月20日报道称,保监会在当日召开的高现价产品监管规定修订座谈会上透露,拟对存续期3年内的产品进行限制。
对此,一位接近监管的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监管拟限制存续期3年内的产品并对业务结构进行调整,是出于对保险业及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和长期发展考虑,这是一种渐进、有序的调整过程,将给予保险公司充分过渡的时间,不会出现业务断崖式滑落的情况。”
关于这一调整可能产生的影响,一位保险公司资深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实际上,监管对高现价产品一直有所限制,例如要求销售规模与资本金规模相匹配,达到偿付能力标准等,并多次强调应逐步减轻对高现价产品的依赖。即使拟限制存续期3年内的产品,对整体数量影响也不会如外界猜想般之大,但各家保险公司业务结构有所不同,实际影响可能会存在差异。”
目前,保监会要求销售高现价产品的保险公司,应保持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50%时,应立即停止销售高现金价值产品。保险公司应合理控制高现金价值产品的保费规模,年度保费收入应与保险公司的资本实力相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