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一体化迈向实质性发展阶段
长三角一体化迈向实质性发展阶段
本报记者 吴静 卢志坤 上海报道
日前,《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正式对外发布,这一国家战略为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带来了重大发展机遇。
根据规划纲要,被寄予厚望的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要在未来落实五大战略定位,包括全国发展强劲活跃增长极、全国高质量发展样板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引领区、区域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新时代改革开放新高地,从而推动形成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
行业专家指出,最近几年区域一体化发展热度很高,区域经济已成为中国经济新的增长点。未来中国区域经济,重点是要发展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和大湾区等这些跨省区综合经济板块。而在推进区域一体化的过程中,需要从局部开始,逐渐形成示范引领。
“2025年要有实质性进展”
作为中国经济最发达、创新最活跃、城市化程度最高的经济区,长三角地区的一体化发展一直以来备受关注。
在上升为国家战略一年后,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的发展目标和规划逐步明晰。
12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提出明确目标:到2025年,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跨界区域、城市乡村等区域板块一体化发展达到较高水平,在科创产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领域基本实现一体化发展,全面建立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到2035年,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达到较高水平。
据了解,此次规划范围包括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全域(面积35.8万平方公里)。以上海市,江苏省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南通、扬州、镇江、盐城、泰州,浙江省杭州、宁波、温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舟山、台州,安徽省合肥、芜湖、马鞍山、铜陵、安庆、滁州、池州、宣城27个城市为中心区(面积22.5万平方公里),辐射带动长三角地区高质量发展。以上海青浦、江苏吴江、浙江嘉善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面积约2300平方公里),示范引领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以上海临港等地区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片区,打造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更具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
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在国家现代化建设大局和全方位开放格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
规划纲要指出,长三角地区科技创新优势明显。科教资源丰富,拥有上海张江、安徽合肥2个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全国约1/4的“双一流”高校、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区域创新能力强,年研发经费支出和有效发明专利数均占全国1/3左右,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研发强度均超过3%。科创产业紧密融合,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传统产业渗透融合,集成电路和软件信息服务产业规模分别约占全国1/2和1/3,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形成了一批国际竞争力较强的创新共同体和产业集群。
基于此,规划纲要提出,到2025年,长三角地区研发投入强度要达到3%以上,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5%,高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18%。区域协同创新体系基本形成,成为全国重要创新策源地。优势产业领域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形成若干世界级产业集群。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产业迈向中高端。
发达的基础交通为区域间的互联互通提供了保障。目前,长三角地区重大基础设施已基本联通。交通干线密度较高,省际高速公路基本贯通,主要城市间高速铁路有效连接,沿海、沿江联动协作的航运体系初步形成,区域机场群体系基本建立。电力、天然气主干网等能源基础设施相对完善,防洪、供水等水利基础设施体系基本建成,光纤宽带、4G网络等信息基础设施水平在全国领先。
在现有基础上,规划纲要表示,到2025年,长三角地区铁路网密度要达到507公里/万平方公里,高速公路密度达到5公里/百平方公里,5G网络覆盖率达到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