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统一征收社保费 四成费率仍有下调空间
税务局统一征收社保费 四成费率仍有下调空间
税务局和社保机构共同征收社保费的时代正式画上句号。在最新公布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中,国务院明确规定从明年1月1日起,各项社保费将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中国经营报》记者获悉,相比社保局采取核定征收模式,社保费由税务局统一征收后将据实征收。现行税制体系下,税务局的据实征收有利于提高市场主体的缴存率,但却在一定程度上会导致部分企业缴费负担增加。
人社部数据显示,目前“五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总费率为39.25%,企业负担为28.25%,个人负担为11%。在当前减税降费的背景下,降低社保费率成为企业减负的一个方向。
征收方式:核定改据实
征收方式的改变,成为社保费改革的一个主要变化。
根据上述《方案》要求,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此外,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合理确定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到税务部门的范围,对依法保留、适宜划转的非税收入项目成熟一批划转一批,逐步推进。
记者了解到,社会保险项目均是企业法定缴费义务,其征收工作以参保人的实际收入为费基,按固定费率缴费。目前社保费的缴费基数上限是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以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60%为缴费基数。
7月26日,一位社保系统研究专家告诉记者,尽管是按照固定费率缴费,但是企业在实际缴存中承担的税负也有差异,且目前社保费率并未全国统筹,这种情况下社保费在各省、各区域以及各企业之间的标准也就不一样。
以快递行业为例,因人员流动性大,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费也存在诸多差异。“一些大型企业合规性高,一般都为员工缴纳五险,相应地,企业为员工五险承担的税负也会较高,但有些企业则不会给员工缴纳五险,单纯从社保费遵缴率情况看,企业之间的公平性已经被打破。”该人士说。
《中国企业社保白皮书2017》显示,我国“五险”由于缴纳成本过高,基数合规的企业比例呈逐渐略有减少的趋势。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基数合规企业占比38.34%,2016年下滑至25.11%,2017年这一数字降至24.1%。基数合规企业连续三年减少,加大了当前五险支出压力。
一位税务系统人士分析,社保费原来由社保机构负责征收,采取核定原则,对企业逃避缴费的情况有待加强。“而税务系统的据实征收可以有效解决企业瞒报缴费基数的问题。”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张斌认为,社保费由税务局统一征收后,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相比,税务部门在技术手段、制度支撑、管理经验以及实现《社会保险费》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方面都有明显优势。
税负变化:降低社保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