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霾仍需努力:空气监测待完善 减排仍有空间
治霾仍需努力:空气监测待完善 减排仍有空间
据环保部通报,预计在新年之交,自2016年12月29日至2017年1月5日前后,京津冀中南部、山东西部和河南北部等地区将发生一次持续4天以上的重污染天气过程。这将是2016年12月以来的第三次重污染天气。
雾霾似乎已经成了我国冬天的必然“伴生”现象。距离“大气十条”规定的5年时限就快到了,治理是否能够达到“大气十条”的预期呢?
自2013年“大气十条”(《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发布以来,官方通报,雾霾治理已经取得一定进展。环保部发布的数据显示,PM2.5浓度是逐年下降的。
然而,每到秋冬,雾霾仍然不缺席。为何群众感受和治理成效不匹配?中央环保督察组的督察结果显示,一些企业偷排严重,甚至在督察组走后继续超标排放。即使是按照现有的监测数据,仍有专家认为,要完全达到“大气十条”的治理目标仍然需要付出很大的努力。
空气治理目标
据科学界分析,雾霾中的主要污染物是PM2.5细颗粒物。PM2.5浓度也是空气治理标准中主要因素之一。
2016年12月29日,环保部发布了一份《2013年~2016年京津冀区域PM2.5浓度变化趋势分析》,其中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12月27日,京津冀区域PM2.5平均浓度为7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3%(下降8微克/立方米),与2013年相比下降34.6%(下降37微克/立方米);74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4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9%(下降6微克/立方米),与2013年相比下降31.9%(下降23微克/立方米)。
该分析表示,截止到2016年12月27日,北京市PM2.5平均浓度为7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0%(下降8微克/立方米),与2013年相比下降20.0%(下降18微克/立方米);天津市PM2.5平均浓度为6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下降1微克/立方米),与2013年相比下降29.2%(下降28微克/立方米);河北省PM2.5平均浓度为6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2%(下降7微克/立方米),与2013年相比下降36.7%(下降40微克/立方米)。
“大气十条”提出,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PM2.5)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其中北京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
为了治理雾霾,中央环保督察、约谈地方主要领导、停产、停工、限行等组合拳不断打出。然而,这些措施是否能够达成“大气十条”的目标?
“我认为实现降幅的目标应该不会有什么大问题,有些地区已经达到了降幅的目标。”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院长、国家环境保护大气复合污染来源与控制重点实验室主任贺克斌表示,但是,要达到北京市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还要付出巨大努力。
2016年夏天,中国工程院组织了50余位相关领域院士和专家对“大气十条”的实施进行了中期评估,评估结果也认为:“多数省份PM2.5或PM10年均浓度下降幅度达到或超过《大气十条》规定的中期目标要求,可望实现2017年的考核目标。个别省份PM10年均浓度有所上升,北京市完成2017年终期目标需要付出努力。”
空气监测待完善
尽管监测数据显示,空气污染治理效果正在向好。然而,日常生活中的感受似乎并不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