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合作司负责人详解企业对外投资真实性审核流程
商务部合作司负责人详解企业对外投资真实性审核流程
记者 裴昱 北京报道
针对如何辨别非理性对外投资等问题,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司长周柳军在2016年全国商务工作会议媒体吹风会上表示,“国内企业到国外去投资,要通过真实性审核,只要企业提供的资料真实、自然,受理后三天即可备案成功。我们鼓励真正有能力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对外投资活动,把推进对外投资便利化与风险防控结合起来。”
近期商务部、发改委、人民银行、外汇局四部门负责人表示,密切关注大额非主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对外投资、“母小子大”、“快设快出”等类型对外投资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建议有关企业审慎决策。
关于上述非理性对外投资的认定标准、审核流程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
“这个真实性审核,不是审批。而是企业往外投资之前,我们帮助企业做一下体检。”周柳军说。
周柳军表示,在做真实性审核时,首先,企业需提供在决策过程中自然生成的一些材料内容,例如尽职调查、可研报告、要并购的企业的市场份额、竞争能力、发展水平、盈亏情况等,这些都自然会有,把材料提交就可以。第二,提交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企业的章程。第三,提供董事会管理层决策的材料,一般会把董事会会议记录原件提交,这个很大程度上就能发现一些虚假问题。另外,还有经过法定审计的财务报表,主要看负债率、资金来源情况等。不能在国内都负债的企业,还到国外去投资。
但周柳军强调,“如果财务状况有问题的企业,我们会提醒企业审慎决策,但我们不会替企业做决策。”
“此外,还会让企业对这些材料做真实性承诺。只要这些材料提交过程都很自然,受理后三天就可以备案成功。”周柳军补充道。
《中国经营报》记者在商务部《企业境外投资备案服务指南》中查询到,国内企业在境外开办企业(金融类企业除外)的备案和核准,依据《境外投资管理法》(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办理。中央企业由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备案,地方企业由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下一步,商务部将推进中长期法律法规建设,推动出台《境外投资条例》,研究制定加强境外投资管理政策。”周柳军指出,“我国对外投资已经到了流量全球第二,存量全球第八的阶段,积累的一些经验足以支撑,或者需要一部国家层面的上位法。我们跟相关部门正在推进中,将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原则、国际惯例、企业主体’这个方向不会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