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实施1亿人城镇落户 增加中小城市数量
发改委:实施1亿人城镇落户 增加中小城市数量
户籍制度改革是中国改革进入深水区后,面对的难啃“硬骨头”之一。按照中央的规划安排,2020年前,将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目前,国家发改委等部门正在制定相关方案。
同时,随着《居住证暂行条例》的实施,今年,我国将全面落实居住证制度,预计将有2亿农业转移人口通过居住证制度实现市民化。
实施1亿人城镇落户
国家发改委日前公布的《关于2016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推动户籍制度改革落地,建立健全“人地钱”挂钩机制,制定实施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方案,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
“这是我国首次提出上亿规模人口城镇落户,‘十二五’时期提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的目标,此次提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目标,实施难度更大。”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杨宜勇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
我国“十二五”期间城镇化推进速度很快。按照“十二五”发展规划,计划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4个百分点。彼时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49.95%,而实际上2015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6.1%,超过预期目标。
实际上,早在2014年3月16日公布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时就提出:到2020年中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目标达到60%,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
2013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3.7%,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只有36%左右,不仅远低于发达国家80%的平均水平,也低于人均收入与我国相近的发展中国家60%的平均水平。这意味着,我国城镇化还有较大发展空间。
以2013年的数据计算,要实现45%的户籍人口城镇化目标,就意味着要提高9个百分点,约1亿人口要在城镇落户。这一目标也写进了 “十三五”规划中。
面对此目标,国家发改委规划司司长徐林日前坦言:“这个任务非常艰巨。”
而在杨宜勇看来,新型城镇化强调的是人的城镇化,应是人的权利的城镇化,是人的基本权利“属地化”,包括人的经济、文化、社会、政治等4项权利,这4项权利是不能分开的。比如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其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在农村,而不在城市。在城镇落户,就是对这四项权利的落实。
不过国家发改委也表示,“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的45%的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是个预期性的目标,不是约束性的目标,所以不存在强力去推进的问题。
全面落实居住证制度
但即便到2020年我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按照测算,仍有2亿左右的农业转移人口还是不能得到就业和居住所在地的户口。这意味着,这2亿人需要通过居住证制度实现市民化。
“他们的市民化也要往前走。这部分人的市民化主要体现在基于居住证制度基本公共服务的全覆盖。这些人拥有居住证,就应该基于居住证享受这个地方的基本公共服务。”徐林表示。
作为我国重要的制度设计,《居住证暂行条例》已经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目前各地都在制定地方办法。
与户籍制度相比,徐林称,居住证制度很重要的前提是不能像户籍那样设很多前提条件,这是要重点推动的工作。
事实上,建立居住证制度近些年受关注,其核心是其背后指向的公民享受公共服务的权利。
“一般来说持有一个地方的户籍,那就和原来的户籍人口享受完全一样的公共服务待遇;对没有户籍的那部分人,持有居住证的人强调的只是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基本公共服务和公共服务之间还有一定的差距,在每个地方差距不太一样,有的地方差距大一些,有的地方可能差距很小。”徐林表示。
《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此外,还享受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换领及补领居民身份证、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等基本公共服务或便利。
“总的想法是,随着居民在一个地方持有居住证的时间越长,所享受的公共服务的水平与户籍人口的水平差距就越小,这是一种制度上的安排。”徐林说。
按照制度设计,待居住证和户籍制度之间没有什么差别时,中国的户籍制度就最终可以让位于居住证制度。不过在专家看来,这个过程将会很漫长。
居住证制度是户籍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2014年6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同年7月3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其中要求各地“抓紧出台本地区具体可操作的户籍制度改革措施”,建立居住证制度,对于500万人口以上的特大城市,将改进现行落户政策,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
截至目前,全国有28个省(市、自治区)出台了户籍制度改革的具体方案。国家发改委表示,今年首要任务是使所有的地方都能够出台具体落实国务院户籍制度改革的做法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