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温楼市】上海限购延至5年,二套非普住房首付最低七成
【降温楼市】上海限购延至5年,二套非普住房首付最低七成
本报记者 黄艳芳 上海报道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上海市政府今天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即日起实施。
上海将根据国家对房地产市场“因城施策”的管理要求,继续坚持“两大体系”、“三个为主”和“四位一体”的住房建设管理工作方针,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意见》明确进一步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从业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 防止捂盘惜售。建立二手房交易资金第三方监管制度,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中介机构从事首付贷、过桥贷及自我融资、自我担保、设立资金池等场外配资金融业务。对各类非正规金融机构为房产交易提供各种形式金融业务行为开展专项整治
。
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主任顾金山透露,上海已经于去年在松江区试行了二手房交易资金第三方监管制度,目前正在研究全市范围办法。
《意见》要求从严执行住房限购政策,非沪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保的年限,从原先的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三年内累计缴纳2年以上,调整为自购房之日起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企业购买的商品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满3年及以上,若其交易对象为个人,按照限购政策执行。限购审核将前置至交易备案环节。
同时,《意见》对于二套房购买做出了新规定,从紧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拥有1套房产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不低于70%。购房人在申请贷款时还应承诺首付款为自有资金,违反承诺将作为失信行为信息纳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上海还将建立统一规范的房地产市场信息定期发布机制。推进廉租房和公租房并轨运行、多渠道筹措人才公寓住房,加快旧区改造和城中村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