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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反水”发难 光伏业“双反”遭延期

2016-01-01 13:11:00

 

来源:互联网

欧盟“反水”发难 光伏业“双反”遭延期

重创中国光伏的欧盟“双反”案波澜再起。

2015年12月5日,欧盟委员会公告宣布,决定对适用于中国光伏产品的“双反”措施启动日落复审调查。该调查将判定“双反”措施到期会不会可能导致中方重启相关倾销和补贴,继续伤害欧盟的光伏产业。

这起全球涉案金额最大的贸易争端案于2013年12月生效,原本将于2015年12月7日到期,但在此关键节点上,欧盟方面再次“反水”发难。有消息称,现行的“双反”限价限量措施将至少延长12个月。

“双反”摩擦不断

围绕中国光伏的“双反”贸易争端由来已久。早在2011年,德国光伏企业SolarWorld美国分公司就联合其他6家生产商向美国商务部正式提出针对中国光伏产品的“双反”调查申请,从此以后,“双反”事件屡次发酵,当时长期依赖出口的中国光伏被牢牢按住了命门。

“过去中国光伏制造成本低,价格相对低廉”,江苏省光伏产业协会原秘书长魏启东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出口国外的低价格中国光伏产品迅速占据当地市场,成为了众矢之的。

记者了解到,继美国之后,到了2012年,中国与欧盟之间的光伏“双反”贸易争端开始上演。彼时,以Solar Word为首的欧洲光伏制造商联盟(EUProSun)针对中国光伏制造商的倾销行为向欧盟委员会提起诉讼,指控中国的光伏企业获得政府补贴,并要求对华光伏产品征收惩罚性进口关税。同年11月,欧盟方面对从中国进口的光伏板、光伏电池以及其他光伏组件正式启动反倾销调查。

当时,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作为光伏企业的代表向欧盟委员会提交了价格承诺谈判方案,但被后者直接回绝,欧盟光伏“双反”首轮谈判宣告破裂。2013年6月4日,欧盟委员会宣布,自6月6日起对产自中国的太阳能电池板及关键器件征收11.8%的临时反倾销税,如果中欧双反未能在2013年8月6日前达成解决方案,反倾销税率将提升至47.6%。

随后,在中国商务部的斡旋下,中欧双方就光伏贸易争端达成价格承诺协议,有效期持续至2015年12月7日。资料显示,中国输欧光伏产品最低限价被设定为每瓦0.56欧元,并且每年的出口限量为7GW,超过这一数量限制或者低于价格底线的部分,仍将被征收47.6%的反倾销税率。对于未参与价格承诺仍出口欧盟的中国光伏制造企业,从2013年12月6日起则被征收为期两年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如今,上述达成的“双反”措施期限已过,但中欧之间的光伏贸易仍然摩擦不断。2015年12月5日,欧盟委员会决定对适用于中国光伏产品的“双反”措施启动日落复审调查。据了解,复审可能长达15个月,在此期间,原反倾销税继续有效。若在该复审中主管机关确定终止反倾销税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的继续或再度发生,则可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这意味着萦绕在光伏企业的欧盟“双反”噩梦仍未终结。

两败俱伤

在“双反”打压下,国内光伏企业在欧美的市场份额日渐萎缩,甚至出现大幅下滑。

数据显示,在欧盟对华光伏“双反”前,欧洲市场约占全球新增光伏系统装机量的70%以上,当时国内光伏制造企业主要以出口为主,其中欧盟的市场份额约占80%。而到了2014年,中国太阳能电池对欧洲出口额为28.16亿美元,同比下降了24.25%,仅占中国光伏产品全年出口份额的19.55%。而在此期间,昔日的光伏巨头无锡尚德、江西赛维相继沦陷。

公开数据显示,欧盟光伏“双反”是全球涉案金额最大的贸易争端案,涉及中国200多亿美元的对欧出口,由此损失的工业产值也高达3000多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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