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陕发生跨省水污染 近2万人饮用水受影响
甘陕发生跨省水污染 近2万人饮用水受影响
11月24日,甘肃省陇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发生尾砂泄漏,造成嘉陵江及其一级支流西汉水200多公里河段锑浓度超标,一度超过标准120倍,污染河流已进入陕西省境内。
陕西省汉中市环保局网站发布的《关于甘肃省陇南市锑污染事件汉中境内应急监测情况的通报》显示,截至12月1日23时59分,西汉水在甘陕入境处锑超标4.85倍,葫芦头水电站库区锑超标13.4倍,西汉水嘉陵江入口锑超标30.4倍。11月28日,西汉水在甘陕入境处和葫芦头水电站库区锑超标分别为20.4倍和29.9倍,当日西汉水嘉陵江入口锑浓度为合格。
11月30日,环保部部长陈吉宁赴陕西省汉中市略阳县指导应急处置工作,连夜召开甘陕川三省协调会,要求各部门及时将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鉴于此次泄漏事件已经造成跨省界污染,环保部认定已经构成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按照《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环保部已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调查组,赴地方有关市县开展全面调查。目前,企业相关责任人已被有关部门控制接受调查。
治污仍在继续
据环保部通报,11月23日晚,甘肃省陇南市西和县甘肃陇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选矿厂尾矿库溢流井水面下约6米处的拱圈盖板破裂,导致溢流井周围尾矿浆流入太石河。
陇南市政府官方称,经初步勘查,约3000立方米尾沙溢出,经太石河流入西汉水,通过省界断面进入汉中,造成河水污染。11月26日下午17点,甘陕省界10公里处特征污染物锑监测浓度为0.673毫克/升,超标120.5倍。随后几天,监测到的锑浓度基本呈下降趋势。
对于本次污染对饮用水的影响,陇南市副市长尚桢在11月30日17时发布的通报稿中介绍,“通过自主和亲友互帮,以及到周边临近实施人饮工程村取水方式,已解决流域1.96万人饮水问题。”
据了解,锑对人体及环境生物具有毒性作用,锑及其化合物可以通过呼吸道、消化道或皮肤等途径进入人体,从而引起锑中毒。急性锑中毒可以造成皮肤黏膜、心脏、肝脏、肺及神经系统等多个组织器官的损害,在临床上表现为呕吐、腹痛腹泻、血尿、肝肿大、痉挛及心律紊乱等症状。肺功能改变、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早期肺结核、胸膜粘连和尘肺病。此外,心血管系统和肾脏也会受到损害。
我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中规定锑的限值为5ug/L。
金属锑广泛用于合金、玻璃、陶瓷搪瓷、阻燃材料、医药、化纤、防腐等各个领域。
11月24日,陇南市启动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三级响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应急指挥部,11月26日,将应急响应级别提升为二级,全力以赴开展源头封堵、河道截流和水体降污等工作。
陇南市监测数据显示,截至11月30日14时,西汉水毛坝下游省界流量峰值由19.6立方米/秒,下降到10.5立方米/秒。甘陕省界10公里处锑监测浓度由11月26日17时的0.673毫克/升超标120.5倍,降到11月30日12时的0.024毫克/升超标3.8倍。目前,源头已无污染物进入河道。
尚桢介绍,已经组织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对尾矿库泄漏源头进行封堵、对尾矿库出水进行拦截并投放药剂进行处理,并对尾矿库上游溪水进行截流外排,已将山泉水与污水彻底分流。
为了控制污染物下泄,已经投入2.35万人,大型机械223台及12.6万条编织袋等物资,在太石河、西汉水流域已设置拦截坝和围堰109个。同时在沿河三县抛洒絮凝剂对污染水体进行处理,已向污染河流投放65.5吨絮凝剂、石灰588吨。
此外,尚桢还表示,按环保部要求,从11月29日晚开始启动西汉水河流拦截工作,通过水电站、水库调蓄,筑坝、分流、引流等方式,争取5天时间里在陇南市西和、礼县、成县、武都、康县五县区拦蓄河水660万立方米,减轻下游行洪压力,并为治污赢得时间。
截至11月30日,已经沿河优化设置7个水样监测点位,加大了监测频次,出省断面每两小时监测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