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车会不会被取缔?
专车会不会被取缔?
【中国经营网综合报道】昨日,有关出租车改革和网约车管理的公开意见征集已正式结束。其中,有关于专车是否合法的争论自然成为了各界关注的焦点。
在市民出行问题一直存在的当下,网约车确实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不少便利。不过,仍有大部分意见认为,专车服务就是非法运营,应立即取缔。
不过,据新京报的最新消息,昨天网络上传出名为“交通部:多数意见认为应当取缔专车”的新闻,对此交通部有关机构相关负责人表示,这则消息纯属子虚乌有。“征集意见工作到9日24时才截止,工作人员将确保收集到每一条意见,所以不可能立刻出结论。”该负责人透露,征求意见结果预计今日向社会公布。
网约车管理征求意见结束
据中国新闻网报道,11月9日,交通运输部对《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公开意见征集正式结束,意味着这两项政策进入最后的完善阶段。
10月10日,交通运输部对外发布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
此前,交通部对截止10月26日半个月时间里的意见汇总显示,相关意见主要集中在十方面,包括传统出租车改革、专车标准、燃油补贴、驾驶员权益等。其中,网约车条件及专车是否纳入出租车行业管理最受关注,各占两成左右。
在公布的意见汇总中,有102条意见涉及网约车与巡游车驾驶员的从业资格管理问题。
其中,七成以上的意见认为,从保障运营安全和新老业态公平竞争考虑,应当规定网约车驾驶员满足有关条件并取得从业资格证,门槛应高于传统行业,如无 犯罪、无酒驾、无吸毒、无参加邪教组织记录等。对于在经营过程中出现重大服务质量问题和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重违法经营的从业人员实行终生禁入等。
也有人提出,网约车属于竞争性领域,驾驶员只需取得驾驶证,不应当设置从业资格条件。“专车”驾驶员大多为兼职,实行从业资格会挡住一大批人,减少就业机会将导致一些人失业加剧社会矛盾等。现有巡游车驾驶员可自动获得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
而据交通部介绍,有580条意见都是涉及业态管理问题。大多数意见认为,目前私家车利用互联网从事所谓的“专车”服务就是非法运营,应当严厉打击。目前“专车”平台非法经营、不承担责任和风险、扰乱市场,应当立即关闭平台,取缔“专车”。
也有意见认为,私家车从事运营符合共享经济潮流,有利于提高资源使用率,有利于促进就业,应允许私家车不改变车辆性质从事经营。
同时,报还表示,此前的意见汇总中,涉及小客车合乘问题的意见,有超过八成意见认为,顺风车(拼车、合乘)方便了出行,减少了车辆上路,有利于缓解交通拥堵,符合节能减排、低碳交通的发展方向,政府应对此予以积极支持和鼓励。
有人建议,要在《管理办法》中进一步明确顺风车合法地位,细化相关规则,如“每天限定次数、限定每公里价格或者顺风车服务区域”等,禁止“以顺风车、合乘、公益等形式从事城市客运服务”,鼓励真正的“共享经济模式在公众出行的探索”。
不过,也有人提出反对意见,认为顺风车与客运服务界限难以准确判定,容易异化为非法运营,并且合乘双方身份信息无从考证,存在纠纷和安全隐患等。
交通运输部组织研讨会讨论热门问题
虽然目前对于专车是否合法的争议仍然较大,但据北京商报报道,交通运输部于日前组织了21位专家,就网约车(亦称“专车”)纳入监管等社会热议问题展开讨论。从种种迹象来看,专车纳入监管似乎已成行业大趋势。“在此次会议上,尽管各方意见不完全相同,甚至可以说争议依然存在,但是从交通运输部的态度上可以看出,专车纳入监管已是势在必行。”参加研讨会的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中心副主任朱巍称。
同样值得关注的是,此次研讨会上也暴露出新的问题,比如说出租车改革问题,以及出租车改革和专车改革如何协调等问题,这些问题的讨论也未出结果。“另一大外界争论的热点,专车平台地方备案一事也没有提及。”朱巍说。他指出,专车新政中曾指出过,平台经营需要在涉县的地方备案,县一级的单位大概有2000多个,意味着专车平台公司如在全国开展业务将面临壁垒,而此次已经不在讨论范围内,专车地方备案的规定可能不会执行。
“但在意见收集前夕,交通运输部再开座谈会,足以表明交通运输部将专车等新业态纳入监管的决心”,朱巍说,“可以预见,未来发布的正式文件中,关于专车监管方面的规定不会有太大的变动。”
同时,法制晚报也报道表示,对于“专车”等新业态的定义,暨南大学行政法学专业教授刘文静表示,“专车”提供的仍然是运输服务,跟传统出租汽车相比,只是叫车方式有了区别,“不管你通过互联网还是通过电话还是招手打到的车,最终提供的都是运输服务。”
同济大学交通规划专业教授陈小鸿表示赞同:“‘专车’和传统出租车并没有根本的不同,只不过在现在这个技术条件下面,它能够提供一种更为高效的预约服务和更为及时的动态调度。”
此外,深圳大学运输经济专业教授韩彪也表示,无论是以前的马车,还是后来的出租汽车、网约车,提供的核心服务没有改变,就是个性化的出行服务。只是乘车形式、交易方式会有变化,但是绝对改变不了出租服务的本质。
不过,报道也表示,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俊慧表示,目前的“专车”等新业态都是以营运为目的的,“首先你挣了钱,至于挣了100元还是10元,都改变不了营运性质。目前‘专车’跟出租车形式类似,司机接完第一单后会等着下一个订单,这跟传统的巡游出租汽车营运模式是类似的。作为乘客来讲,乘坐传统出租汽车可以提供正规发票,但是付钱乘坐专车也是购买运输服务,却没有即时的服务发票”。
国家发展改革委综合运输研究所主任程世东也提出,驾驶员不管是专职还是兼职,其提供的运输服务是以盈利为目的的,那就应该是营运性质的,因此作为服务相关的要素——车辆、驾驶员等就应该纳入行业管理。
另外,新京报也报道表示,近日,一些机构公开建议,立法应该给“专车”发展和传统出租车转型一个过渡期,给地方先行试点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