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重点工程被指邀请招标
丽水重点工程被指邀请招标
一起毁坏国家级生态公益林事件却揭开了政府工程招投标里的秘密。
瓯江是仅次于钱塘江的浙江省第二大江,流域面积达18000多平方公里,流经丽水、温州等市,最后从温州市流入东海温州湾。自今年年初开始,位于浙江丽水市青田县境内的瓯江边上的国家级公益林被人为毁山取土而遭到破坏。
在村民不断追寻下,浙江省丽水市重点工程腊口污水处理厂在招投标中的“秘密”暴露出来。浙江省发改委批复要求项目必须严格依照《招投标法》,然而这个重点项目的第一步——土石方回填工程——却被政府以纪要的方式采取私下“邀标”方式进行。
根据土石方回填行业人士测算,4500万的土石方回填工程,利润超过2500万元,可达到3000万元。当地群众就毁林多次向相关部门举报,丽水市和项目所在地的青田县至今没有任何回应。
今年8月28日,浙江省委第三巡视组在巡视丽水后向丽水市反馈巡视情况时,有少数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土地出让、工程项目建设领域的问题表述。
毁林取土
被毁坏的公益林位于丽水市青田县腊口镇武垟村,历来就是瓯江的屏障。腊口镇武垟村盖章明细显示,2015年年初,腊口镇武垟村公益林为2983亩,石帆信用社代为发放年度生态补助金77558元。
丽水市腊口污水处理厂选址紧靠瓯江,毁林取土方便省钱。据村民介绍,2014年下半年,该村负责人出面向村民以40至80元/平方米不等的价格买林地使用权,共500亩左右,金额270多万元。
按照规定,这些林地是国家级公益林,受法律保护,不能乱采伐,更不可能开山取土。同时,2015年浙江省委省政府正在进行“四边三化”行动,即公路边、铁路边、河边、山边等区域开展洁化、绿化、美化等行动。
2015年1月份,腊口镇陈姓组织委员与村负责人带领工程队开着挖掘机、工程车开始在山上毁林取土。
村民要求村支书和村主任拿出毁林取土的合法手续,但一直拿不出来。于是村民们开始不断地向青田县林业局和国土局等部门举报。
青田县林业局夏科长说,腊口镇武垟村国家级公益林的山上取土林业局是知道的,村民也多次举报,林业局已口头通知施工队在没有审批好前不能取土,去年七八月份青田县为取土选址开过协调会,并确定了取土地点和面积,由县发改委给取土立项,再报林业局审批。
截至《中国经营报》记者发稿,青田县发改委等部门均未接受记者的采访。
2014年7月,从没有出现过的中铁四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中铁四局”)突然出现在取土的山上,在村里租了房子设立了中铁四局丽水市腊口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场地土石方回填项目部,并取代了村支书和村主任重新开始取土。
中铁四局工作人员告诉村民,丽水市腊口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场地土石方回填项目于2015年1月份由中铁四局中标。由于村民的坚持,中铁四局随后也撤走了工作人员,现在项目部已经人去楼空。
村民说,建污水处理厂,是为了保护环境,但也不能为了省工程造价图方便,就毁掉为了保护瓯江而设立的国家级公益林。
暗箱操作?
据了解,随着丽水经济发展和城市化快速推进,污水量日益增长,现有丽水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已不能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急需新建一座污水处理厂。
2015年4月,浙江省发改委同意丽水市腊口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明确了污水处理厂的具体选址位置、规模和工艺方案。
批复书上明确:该项目估算总投资为45960万元,投资法人为丽水市供排水有限公司,要按照《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采购等,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蹊跷的是,2015年1月丽水市腊口污水处理厂土石方回填工程就已经开始作业。根据有关文件,在2014年9月16日,丽水市市长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实地调研腊口污水处理厂项目后,召开了会议,专题研究腊口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的有关问题。会议同意青田县政府的意见,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记者从青田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获悉,邀请的3家建设单位分别是葛洲坝集团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中铁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和中铁四局。回填面积占地约240亩,回填后石方约88万立方米,强夯面积约24万方,中铁四局以4000万元中标。
这与浙江省发改委的批复存在出入。一村民告诉记者,腊口污水处理厂4000万元的土石方回填工程被私下违规招投标,村民已多次向相关部门举报,丽水市和项目所在地的青田县至今没有任何回应。
一个在丽水从事多年土石方工程的老板告诉记者,据他了解,这个工程的利润在2500万元以上,可达到3000万元,而一般土石方工程的利润有20%就很好了,这个高得离奇。“这个项目取土范围在3公里范围之内,从取土到回填每立方米最高成本不超过15元,项目总回填面积为112万立方米,总价值最多为1680万元。”
截至记者发稿,丽水市秘书科并没有如约接受采访。目前,腊口污水处理厂土石方回填工程则陷入荒废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