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九个月自贸区吸收合同外资3461.1亿人民币
前九个月自贸区吸收合同外资3461.1亿人民币
本报记者 裴昱 北京报道
自今年四月份广东、天津、福建自贸试验区挂牌,上海自贸实验区扩展区域启动建设以来,自贸区建设进展情况颇受关注。
“自贸试验区新一轮建设在稳增长、调结构方面都发挥了重要的带动作用。自贸试验区新设企业数同比大幅增长,截至9月底,广东、天津、福建自贸试验区新设企业4.5万家,同比增长2.2倍。”商务部发言人沈丹阳在11月4日的商务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沈丹阳称,今年国家出台统一适用于4个自贸试验区的负面清单,进一步提升开放水平,激发了外商投资的热情。1—9月,自贸试验区共新设外商投资企业4639家,90%通过备案设立,吸收合同外资3461.1亿人民币。其中,上海自贸试验区新设外商投资企业数同比增长52.6%,广东、天津、福建自贸试验区今年4月挂牌后新设外商投资企业数同比增长均在3倍以上。
各自贸区在改革市场准入制度上均有所创新。沈丹阳介绍,广东自贸试验区率先同步实施了内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企业设立的“一口受理”模式普遍推行。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进一步整合政府审批职能,将投资建设审批从立项到验收统一规范为4个步骤。上海、广东自贸试验区探索实施“集中登记地”、电子证照卡等创新措施。天津自贸试验区将“一照一码”拓展为“一照一码一章一票一备案”。
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为重要抓手的贸易便利化程度不断提高,资本项目可兑换和金融服务多元化为目标的金融创新措施稳步推出,也是自贸区取得的突出成效之一。沈丹阳指出,上海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账户由人民币服务拓展至外币服务,原油期货、黄金国际板等开始运行,深化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试点的文件已经印发实施。广东、天津、福建自贸试验区试点推出公募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产品、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银税互动”免除诚信小微企业贷款担保等,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上海自贸试验区、广东自贸试验区构建政府大数据联合监管平台,天津自贸试验区推行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福建自贸试验区针对开放领域提出了80余项风险防控措施。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基础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持续完善。
此外,沈丹阳还指出了各大自贸区退出了服务国家战略的举措。例如,天津自贸试验区推出京津冀通关通检一体化等8项举措,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广东自贸试验区创新粤港澳“前店后仓”、“港资港货交易中心”、“一张证书深港直通”等合作模式;福建自贸试验区推出两岸商品快速验放通关、台湾居民入境免签注等措施,深化两岸合作。广东、福建自贸试验区着力建设南沙粤港澳青年创业工场、前海深港青年梦工厂、横琴澳门青年创业谷、两岸青年创业创新创客基地、台湾创业园等,为两岸三地青年创业创新营造良好环境。
总体来说,产业结构不断优化,融资租赁、科技研发、创业投资、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高端产业集聚效应日益凸显。天津自贸试验区新增租赁企业1292家,飞机、船舶、海工设备租赁资产总额累计达330.6亿美元;扩展区域后的上海自贸试验区吸收外商投资项目占全市一半;福建自贸试验区吸收合同外资额同比增长7倍;广东自贸试验区引进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的项目508个,10亿元以上项目14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