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再度“卡位”电力交易 统一交易平台可期
电网再度“卡位”电力交易 统一交易平台可期
新一轮电改配套文件公布在即。其中《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也是待公布的配套文件之一。
“我们要实现电价由市场来决定,发电各方要自主交易,很重要的是要有交易的场所和平台,就需要建立专门的电力交易机构。”在近期国新办新闻会上,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称,作为深化电改的一项重要新举措,筹建交易平台这项工作已经启动。
早在2006年国家电网主导建成了全国、区域和省级三级电力市场,30个电力交易中心先后成立并投入运营,但这些都属于国家电网的“内部部门”。
2007年,原电监会曾计划对存在的电力交易机构进行统一规划和管理,并提出电力交易机构应纳入区域电力市场框架。但最终,这些改革都没有了下文。
国家发改委电力体制改革专家咨询组专家、华北电力大学教授曾鸣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新的电改背景下,新建的电力交易机构和此前最大的区别是相对独立,业务和调度完全分开,并利于监管。同时,全国市场将逐步形成,为跨省跨区交易实施更大的资源优化空间。
电网布局电力交易
据贵州电网公司一位人士透露,在今年2月份组建的贵州电力交易中心,目前已经“先试先行”,主要进行省内的电力直接交易。该交易中心挂靠在贵州电网下,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机构,独立运作,由当地经信委、发改委、能源局、能监办部门等组成贵州电力市场化领导小组的监管。
贵州电力交易中心是南方电网正在建设交易中心的一个布点。在今年6月,南方电网印发了《关于充实完善南方电力交易中心和省级电力交易中心的通知》,除了贵州,广东、云南、广西电网公司已先后组建了电力交易中心并正式运营,各自负责组织本省的电力交易业务。
而在国家电网内部,电力交易的技术化改革也已经实施完成。
据国家电网一位内部人士介绍,公司总经理舒印彪亲自担任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构建新的电力交易平台,国家电网分批次在总部及26个省市平台推广新技术平台,进行数据的交互、迁移。目前,移动终端交易应用等试点工作已经展开。
在电力专家韩晓平看来,长期以来,中国的电力市场是一个“有商无市”的市场,有商业主体的商品,却未能实现真正的市场化交易。
“有了电力的买方和卖方,而电力作为一种特殊商品,不仅需要一个公平交易的场所,同时也需要一个明确的交易规则和监管机制。”一位电力行业内部人士表示。
而建设电力交易机构,已经明确成为本次电改的一大任务。在《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即9号文)中,提出了组建和规范电力交易机构、完善电力交易机构的市场功能。
在这份文件中,指明了电力交易机构主要负责市场交易平台的建设、运营和管理,负责市场交易组织,提供结算依据和服务,汇总用户与发电企业自主签订的双边合同,负责市场主体的注册和相应管理,披露和发布市场信息等。
“国家正在筹建电力交易机构和此前最大的区别就是相对独立,业务和调度完全分开。”在曾鸣看来,这种“相对独立”的说法也就表明,电力交易机构并不是重新设立的,而是从现在电网公司已成立的交易中心旗下独立出来。
改革延宕多年
“上一轮电力改革实现了厂网分开,但主辅分离、输配分开和竞价上网都目标都未能实现,电改出现停滞,电力交易市场建设的构想也未能实现。”一位中电联人士表示。
事实上,建立电力交易机构,中国已经探索了多年。
2002年国务院下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表示建立“竞争、开放的区域电力市场”是电改的一项主要任务。
2003年,原电监会编制出版了《关于区域电力市场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电力市场建设的任务是,在“十五”期间,初步形成华北、东北、华东、华中、西北、南方六大区域电力市场,基本建立电力市场运营的法规体系和电力监管组织体系,全国大部分地区发电企业实行竞价上网,符合条件的大用户直接向发电企业购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