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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拟延长收费年限 有何影响?

2015-07-22 10:25:00

 

来源:互联网

高速公路拟延长收费年限 有何影响?


【中国经营网综合报道】7月21日,交通运输部举办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稿)相关内容。交通运输部法制司副司长魏东介绍,修订稿确立了“收费”与“收税”长期并行的两个公路体系发展模式,实现“用路者付费,差别化负担”。这意味着高速公路收费将长期存在,此前业界热议的“免费午餐”成为泡影。

据证券日报的报道,交通运输部于7月21日发布了《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其中拟对收费期限作出调整:政府收费高速公路拟不再规定具体的收费期限;在政府性债务偿清后,以及特许经营高速公路经营期届满后,政府收费高速公路将实行养护管理收费;一级收费公路改建为高速公路或者提高高速公路通行能力可重新核定偿债期限和经营期限。

交通运输部表示,现行收费公路政策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公路建设的功能逐步减弱,而有关制度无法适应高速公路网络化运营和长期养护管理的客观需要。

外界分析,这意味着高速公路收费拟将长期化。对于此事,北京交通大学赵坚教授表示,从目前的情况看,2004年出台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政策导向、部分制度并不符合社会现实,其中此次修改的原则之一“用路者付费”更符合社会现实,“天下没有免费的馅饼”,高速公路收费长期化是理所当然的。

受此消息影响,高速公路行业上市公司昨日午后顺势大涨,包括皖通高速、中原高速、福建高速、楚天高速、赣粤高速、华北高速等多家上市公司涨停。

高速公路收费将长期化

事实上,高速公路行业一直存在两难,一是公众要求降低收费,甚至免费;另一方面是,高速公路行业的负债累累、入不敷出。尤其是在收费到期之后,高速公路的运营管理谁来负责也备受关注。

一位行业人士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政府收费高速公路拟不再规定具体的收费期限,以养护管理收费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到期之后高速公路的运营管理成本,也减轻了政府的债务压力。

据交通运输部今年6月30日公布的《2014年全国收费公路统计公报》,2014年度,全国收费公路收支平衡结果为负1571.1亿元,即收支缺口为1571.1亿元。据记者查询交通运输部公布的数据,2013年全国收费公路整体亏损661亿元,2012年、2011年,全国收费公路亏损额分别为566亿元、323亿元。在高速公路板块,高速公路年通行费收入为3549.41亿元,年支出合计达到4909.04亿元,亏损额度达到1359.62亿元。

据了解,《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中规定,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年;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25年。

“事实证明,在上述年限内,相关政府和投资者很难收回成本”。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向记者表示。

一位高速公路行业人士认为:“即使以养护、管理费名义收费,高速公路到期之后,收费标准也应有所下调”。据了解,高速公路行业的支出主要是付息支出,其次是年养护经费支出和年运营管理支出。2014年,高速公路年支出约为4909.04亿元,其中年还本付息支出达到3797.09亿元,占据总支出的77.3%。养护费用和运营管理费用分别是398.13亿元和471.07亿元,二者总计占总支出的17.7%。

上述高速公路行业人士向记者表示,在政府收费高速公路在政府性债务偿清后,以及特许经营高速公路经营期届满后,高速公路收费标准理应下调。

税费养不起公路

据每日经济新闻的报道,债务太高、收支缺口扩大,成为高速公路收费延长的主因。交通运输部法制司副司长魏东介绍,多年来非收费公路的养护资金主要来源于返还的成品油消费税,收费公路的养护经费由通行费收入负担。目前成品油消费税中交通转移支付资金仅能满足现有普通公路一半的养护管理资金需求,不具备承担高速公路养护管理支出责任的能力,高速公路养护资金在偿债期和经营期结束后,需要建立科学规范稳定的资金保障制度。这也成为《条例》修订稿的缘起。

实际上,被一些人看作“摇钱树”的公路收费,在现实中却是个“大窟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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