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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6月12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宣布,证监会对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及,为满足长期投资者需求,允许两融合理展期。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主要修订内容为九大方面:
一、将管理办法由证监会公告上升至部门规章;二、建立逆周期调节机制,对融资融券业务进行宏观审慎管理;三、完善融资融券业务监测监控机制,强化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统计与监测监控职责;四、明确监管底线,规定证券公司展开融资融券业务的六个禁止行为;五、合理控制证券公司业务规模,要求其与证券公司的经营资本相匹配;六、强化投资者权益保护,要求证券公司向客户充分揭示风险;七、完善客户参与条件,取消投资者在同一证券公司从事证券交易满半年和交易结算资金未纳入第三方存管的条款,放宽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交易的条件;八、满足投资者长期投资需求,允许融资融券合约合理展期;九、优化融资融券客户担保物违约处置标准和方式,使之更加灵活合理。
环保税法征求意见
国务院法制办6月10日公布由财政部、国税总局、环保部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分析人士认为,环保税开征在立法程序中进展总体比较顺利。
财新网报道称,发改委、财政部、环保部曾在2014年下半年宣布,到2015年6月底前,中国各省(区、市)污水、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将提高一倍,对已实施11年的排污费征收标准进行大幅调整。具体来看,废气中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污费征收标准调整至不低于每污染当量1.2元,污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氨氮及铅、汞、铬、镉和类金属砷五项主要重金属排污费征收标准不低于每污染当量1.4元。
而此次征求意见稿给定的税目税额表中,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税额1.2元,水污染物每污染当量税额1.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