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称年内实现大病医保全覆盖 还将面临哪些障碍
人社部称年内实现大病医保全覆盖 还将面临哪些障碍
【中国经营网综合报道】大病医保全国推行,在今年的两会上被给予了更多期望。大病医保制度如何全面推行,是老百姓关注的问题,这其中,事实上也是一种关于筹资途径的担忧。
据经济参考报的报道,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近日表示,今年全面推行大病医保制度。专家认为,在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满负荷”运行且统筹层次较低的背景下,大病医保各地筹资能力差别较大、压力不容小觑,同时,医疗费用快速增长给大病医保基金可持续性带来挑战,如何控制费用增长值得关注。
“全面推行这一目标有两个层面,一是各地全部出台政策,二是全部实施政策并开始支付待遇,我们的理解是年内至少完成层面一,力争完成层面二。”一位政策层人士表示,大病医保覆盖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和新农合参合人员,资金也来源于这两项基金,也就相当于已经完成了参保和筹资的阶段,下一步方向就是实现由商业保险公司支付待遇。
“目前省级大病医保方案都已经出台,但落实关键是实施的统筹地区的政策。部分省的政策是全省统一的,但有的还需要地市具体化。”上述人士表示,“所以现在我们逼着地方赶快弄,每个市里都要搞,不管统筹层次是什么,先要动起手来。力争在年底前各地完成保险公司招标,大病医保资金也划转出来。”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即大病医保)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从全国看,目前已经有一半地区可以实现参保人员待遇支付。根据保监会披露的数据,截至2014年年底,大病医保已在27个省开展了392个统筹项目,覆盖人口7亿人。
存在哪些障碍
不过,在推进的进程中,资金筹措压力和医疗费用增长控制问题仍是重要障碍。根据相关规定,城乡参保参合居民以人均30元标准统筹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资金,大病医保资金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中按统筹标准划转。然而,目前全国各地的基本医保大部分是地市级统筹,甚至是县级统筹。对于不同的统筹地区,大病医保资金的筹资压力也有差别。
“开展大病医保的一个原则就是要确保新农合的保障水平不降低,而新农合基金一直是‘满负荷’运行,那么在筹措大病医保资金时只能看各地能力了。”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各地筹资标准有所浮动,今年按照全国平均每人30元的标准开展,有钱的地方在这基础上多出一点,但没钱的地方可能一个人只有20元。同时,大病医保的一次性支付风险很大,因此有必要提高大病保险的统筹层次。”
此外,医疗费用增长也给大病医保基金支出带来压力,如何控制费用增长值得关注。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320元提高到380元。有专家提出,适当提高筹资额是需要的,但提高筹资额很容易陷入筹资额增加-医疗费用上涨-收支缺口加大-再提高筹资额-费用再上涨这样的恶性循环,而且会加重所有家庭的缴费负担,不是可持续的运营模式。
此外,对患者方面的约束是大病医保设计中需要完善的地方。“目前大家对如何改革医院和药品定价讨论比较多,都认为患者是医疗体系中的弱势群体,因此都不愿去强调如何约束患者行为。但实际上,这是不可回避的问题。”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封进表示,在医保报销比例比较高的情况下,病人对医疗费用变得不敏感,无论是否需要,对昂贵的药品和治疗方案的需求都大幅增加,要分清楚合理和不合理的治疗不但非常困难。而且,很多情况下,医疗费用越高,报销比例也越高,这种安排进一步助长了人们选择高费用的治疗方案,是医保支出大幅上涨的主要原因之一。
封进说:“一方面希望减轻医疗负担,另一方面又会鼓励过度消费,这是大病医保面临的困境,还有待通过设计更为精细化的保险报销规则缓解这一矛盾。”
如何推广?
大病医保制度如何全面推行,是老百姓关注的问题。这其中,事实上也是一种关于筹资途径的担忧。
据经济观察网的报道,2012年8月,国家大病医保制度正式拉开序幕。到2014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第十五条: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在全国推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规范委托商业保险机构承办,中国大病医保制度已经真正进入寻常患者家。
据卫生计生委数据,截至2014年11月底,中国大病保险已覆盖219个地市、1563个县(市、区),肺癌、胃癌、终末期肾病、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血液透析等22疾病全部纳入大病保障范畴内,报销比例不低于90%,惠及城乡居民超过6亿人。
2015年1月29日,国家卫计委、财政部、卫生计生委等六部委发布《关于做好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指出要全面实施大病保险制度,2015年底前,以省(区、市)为单位实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统一政策,统一组织实施。
大病保险制度,正在为“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困局破题。但如何全面实施称为老百姓关注的问题?
依据六部委规划,未来保险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保障标准以患者年度计的高额医疗费用,超过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判断标准,具体金额由地方政府确定。操作方式为政府部门确定报销等政策,通过招标选定承办的商业保险机构。而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必须在中国境内经营健康保险专项业务5年以上;具备完善的服务网络和较强的医疗保险专业能力;配备医学等专业背景的专职服务人员;能够实现大病保险业务单独核算等等。
事实上,这也是政府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的服务模式。在这一模式中,大病保险的筹资来源为,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不再额外增加群众个人缴费负担。据卫生计生委的相关统计数字显示,这一模式在以往的运行中已经取得一定经验,截止到去年三季度,全国共有13家保险公司在全国27个省373个统筹地区开展了大病保险,覆盖城乡居民6.5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