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债上报中央 目的何在?
地方债上报中央 目的何在?
【中国经营网注】官方口径和民间统计相差悬殊,地方债规模一直以来就像个谜。可靠消息显示,存量债务数据暂时不会对外公开。“公开后可能会影响到地方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的后续融资能力,毕竟基层政府的财力比较有限,此外也担心引起媒体过度炒作。”一位财政厅人士坦言。
实际上,在地方政府上报债务规模过程中,为了不影响到后续发债规模,想尽办法在数据上做文章的绝非个案;尤其在中央明确不兜底之后,相关博弈非常激烈,有的评级机构甚至和利益方合谋,在内部评级已大幅下调的情况下,公开评级仍维持不变。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院教授温来成认为,这次地方债务清理甄别的主要特点是,要把投融资平台的债务存量一次性地划分为政府债务或企业债务,消除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模糊地带;意义在于切断地方债无序扩张甚至蔓延失控的现状,逐步把地方政府债务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据华夏时报报道,官方口径和民间统计相差悬殊,地方债规模一直以来就像个谜。1月5日是财政部布置的各地存量债务上报大限,历时近3个月的清理甄别大考终于要交答卷了。
《华夏时报》记者采访获悉,并不是所有省份都如期上报了存量债务数据,江苏和山东财政厅方面表示尚未上报,但会尽快。财政部江苏省专员办一位人士告诉本报记者:“数据正在汇总,还没统计出来,预计本月10日上报财政部。”
可靠消息显示,存量债务数据暂时不会对外公开。“公开后可能会影响到地方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的后续融资能力,毕竟基层政府的财力比较有限,此外也担心引起媒体过度炒作。”一位财政厅人士坦言。
财政部财科所研究员王泽彩认为,数据上报后,财政部还会进一步核实确认,“早一天晚一天上报不是重点,关键是要保证上报的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完整”。这一担心并非空穴来风,本报记者调查了解到,在地方政府上报债务规模过程中,为了不影响到后续发债规模,想尽办法在数据上做文章的绝非个案;尤其在中央明确不兜底之后,相关博弈非常激烈,有的评级机构甚至和利益方合谋,在内部评级已大幅下调的情况下,公开评级仍维持不变。
债务规模真伪
上报,打回重报,再上报,再打回重报。江苏省苏南某县级平台公司负责人张涛(化名)被这次存量债务清理工作搞得精疲力尽。
“我们来回搞了5次,才最终确定上报数据。”张涛告诉本报记者,“政府划定的存量债务红线是去年6月底审计数字乘以GDP增长率,绝对不能超过这个限额;所以,最后确认为政府债务的数字不到我们上报的1/3。”
记者采访了解到,江苏省此次存量债务清理甄别过程中,这样的情况并不是孤例。苏中地区一位市级平台公司负责人向记者感叹,现在下面的想申报,省里不给报,砍了又砍。为此,他担心中央能否掌握地方债务的实际情况。
而地方政府与平台公司之间复杂的博弈,也是江苏省存量债务数据不能如期上报的一个原因。目前,究竟哪些省份尚未上报尚属未知。记者1月6日就此向财政部办公厅新闻处发函采访,截稿之时未得到回复。
根据财政部此前发布的《地方政府性存量债务清理处置办法(征求意见稿)》,各地截至2014年年底的存量债务余额应在2015年1月5日前上报,清理甄别后的存量债务将分类纳入预算管理,统筹财政资金优先偿还到期债务,2016年起只能通过省级政府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方式举借政府债务。
数据未公开,市场的关注却不断升温。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院教授温来成认为,这次地方债务清理甄别的主要特点是,要把投融资平台的债务存量一次性地划分为政府债务或企业债务,消除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模糊地带;意义在于切断地方债无序扩张甚至蔓延失控的现状,逐步把地方政府债务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而地方存量债务规模伸缩尺度大的根源在于缺乏明确的标准。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刘尚希表示,目前政府直接债务和或有债务的区分标准,在实际操作中边界是很模糊的,可以忽左忽右,甚至可以人为进行调整;制度层面的原因是政府会计准则,尤其是政府债务的会计准则等标准尚未建立。目前看来,或有债务可能是地方政府性债务的主要风险所在。
不过,去年年底国务院批转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已明确要在2014-2015年间完成,组建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发布政府会计基本准则的工作。
报多报少玄机
在温来成看来,投融资平台上报的债务,地方政府不会全盘接受,会考虑对将来政府发债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