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改提速:发改委两月放开24项价格管控 农产品再无政府定价
价改提速:发改委两月放开24项价格管控 农产品再无政府定价
【中国经营网综合报道】国家发改委今天对外宣布,放开24项商品和服务价格,下放1项定价权限。这也是去年11月份国务院常务会议宣布推进价格改革以来放开和下放的首批价格,从类型上来看,服务类的价格占到了大头,其中就包括了一些大家所关注的铁路航空的客货运价格,还有房地产,律师服务中介费等等。
据每日经济新闻的报道,据国家发改委4日消息,自2014年11月下旬以来,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印发了8个文件,放开24项商品和服务价格,下放1项定价权限。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许昆林表示,这一轮价格改革是推出的第一批,其后还会公布第二批、第三批,越往后可以说难度越大,包括推进医药服务价格的改革,以及能源领域电力天然气等价格的改革。
在此次放开的24项商品和服务价格中,烟叶收购价格的放开,标志着我国农产品领域已没有政府定价项目,全部放开由市场形成价格。
许昆林表示,经过了多轮价格改革以后,农产品市场再也没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项目。这个过程中,政府一点也没有放松调控和监管。近几年,我国陆陆续续出台了稻谷小麦的最低收购价格、玉米的临时收储政策、棉花大豆的目标价格等措施,一方面是要保护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保障农民的收益,另一方面也是要保障整个市场的供应。
交通类价格大量放开
据了解,近日开放的24项商品和服务价格包括烟叶收购价格、4项具备竞争条件的铁路运输价格、国内民航货运价格和部分民航客运价格、放开港口竞争性服务收费、民爆器材出厂价格、民爆器材出厂价格、7项专业服务价格。此外,发改委还指导地方放开了9项商品和服务价格。
2014年12月23日,发改委印发通知,放开了4项具备竞争条件的铁路运输价格。其中包括铁路散货快运、铁路包裹运输价格,以及社会资本投资控股新建铁路的货物运价、客运专线旅客票价。
发改委认为,放开这四项铁路运输价格,有利于铁路运输企业改革货运组织方式,提供货主需要的服务;有利于调动社会资本投资铁路建设积极性,促进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有利于促进公路、铁路、航空等多种运输方式的竞争,促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
而在此前的一个月,国内民航运输价格政策也发生了变化。11月25日,中国民航局、国家改革委印发了完善民航国内运价政策的通知,放开了101条相邻省份之间,与地面主要交通运输方式形成竞争的短途航线旅客票价;不仅如此,对于继续保留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国内民航客运票价,改由航空运输企业按照国家制定的规则自主制定、调整基准票价。除了客运票价,一同放开的还有民航国内航线货物运输价格。
与此同时,为了促进消费业的快速发展,多项相关服务类的价格也正式开放。12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放开服务价格的通知,放开代办外国领事认证签证、证件密钥服务、海关统计资料及数据开发、商标注册等认证、涉外(台)经济贸易争议调解、土地价格评估、房地产价格评估等7项专业服务收费,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多选择,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相关领域。
12月2日、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分别印发通知,指导地方放开9项商品和服务价格:要求地方放开铁路客货运输延伸服务收费,邮政延伸服务收费和会计师服务、税务师服务、资产评估服务、房地产经纪服务、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住宅小区停车服务、部分律师服务等9项商品和服务价格,鼓励市场通过竞争提供质优价廉的多样化服务,拉动了消费,促进相关行业健康发展。
农产品再无政府定价
除了交通和服务领域,烟叶收购价格的放开也颇为引人注意。发改委表示,自2015年度起,放开烟叶收购价格。烟草企业可根据种烟成本收益、工业企业需求和行业发展需要,自主确定烟叶收购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