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下发农村土地流转文件释放啥信号?
国务院下发农村土地流转文件释放啥信号?
【中国经营网综合报道】随着12月中央农村经济工作会议的即将召开,土地流转的热度悄然升温。
11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指出要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重点支持发展粮食规模化生产,支持基层先行先试,靠改革破解发展难题。
国务院下发该文件到底释放出哪些信号呢?
信号一:强化下乡资本风险管控
据每日经济新闻的报道,此次下发的指导意见在全国3.8亿亩耕地进入流转的大势下,再次强化风险管控。《意见》中对“加强土地流转用途管制”、“加强对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的监管和风险防范”、重点扶持适度规模经营等环节均做出了明确规定。
意见要求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地方全面负责的要求,在稳步扩大试点的基础上,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在工作中,各地要保持承包关系稳定,以现有承包台账、合同、证书为依据确认承包地归属。
农业部相关人士透露,政策制定者更倾向于扶持“让工商资本做农民做不了的事情”,而不是“让工商资本一兜儿端走”,《意见》强化了对土地用途、适度规模经营与工商资本下乡风险的管控。
据第一财经日报的报道,《意见》的一个鲜明特点是,在加大推进土地流转的同时更加保护农民利益,尤其是对工商资本的防范。四川省社科院副院长郭晓鸣表示,这是对过去政策系统化的梳理,明确了一些原来模糊的地方。
《意见》的一个鲜明特点是,在加大推进土地流转的同时更加保护农民利益,尤其是对工商资本的防范。郭晓鸣说,中央几个一号文件都谈到这个问题。这次谈得更明晰,要监管防范风险,特别是对大面积、大范围的连片集中的项目审核进行监管。
《意见》要求,加强对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的监管和风险防范。对工商企业长时间、大面积租赁农户承包地要有明确的上限控制;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要按面积实行分级备案;定期对租赁土地企业的农业经营能力、土地用途和风险防范能力等开展监督检查。
报道援引郭晓鸣的话称,现在有一个“怪圈”,工商资本直接进入农业生产领域的90%是不赚钱的,但还有资本前赴后继进入。调研发现,一部分龙头企业投资农业领域的主要目标是尽可能多地获得政府的优惠政策支持,热衷打造样板、塑造典型,超越实际需求修建高标准的生产道路、现代化养殖圈舍、仓储设施和绿化工程等,占用大量耕地,其中相当部分被占耕地虽然并未变性,但实际上已很难复耕。
不仅如此,郭晓鸣说,大量社会资本在基层政府的鼓励下进行农地流转,使得农地向规模化经营业主流转和集中的态势不断得到强化。据调查,在新增农地流转面积中,流向规模经营业主的比重已接近三成,而在城市近郊,则有超过一半的农地流向业主。
《意见》规定,将加强对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的监管和风险防范,各地对工商企业长时间、大面积租赁农户承包地要有明确的上限控制,建立健全资格审查、项目审核、风险保障金制度,对租地条件、经营范围和违规处罚等作出规定。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要按面积实行分级备案,严格准入门槛。
《意见》明确,各地要依据自然经济条件、农村劳动力转移情况、农业机械化水平等因素,研究确定本地区土地规模经营的适宜标准,防止脱离实际、违背农民意愿,片面追求超大规模经营的倾向。
《意见》亦明确指出,没有农户的书面委托,农村基层组织无权以任何方式决定流转农户的承包地,更不能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名义,将整村整组农户承包地集中对外招商经营。
信号二:土地获益经费纳入地方预算
据每日经济新闻的报道,此次下发的指导意见在全国3.8亿亩耕地进入流转的大势下,再次强化风险管控。《意见》中对“加强土地流转用途管制”、“加强对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的监管和风险防范”、重点扶持适度规模经营等环节均做出了明确规定。
意见要求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地方全面负责的要求,在稳步扩大试点的基础上,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在工作中,各地要保持承包关系稳定,以现有承包台账、合同、证书为依据确认承包地归属。
地方官员称,“大部分农村群众对土地承包权确权认识不足,需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这需要消耗较大的行政成本;另外还有经费问题,弄清‘四至’、做好测量都需要大量的费用,虽然中央财政给予补贴,但是依然不够,对于地方政府而言,这确实是比较大的负担。”
对此,政策层面此次有所呼应。根据《意见》,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将坚持分级负责,强化县乡两级的责任,而经费则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中央财政给予补助。
信号三:土地流转形式有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