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退市制度不能再成摆设
A股退市制度不能再成摆设
由于缺乏退市制度,A股市场被人比喻为只吃不拉的“貔貅”。本来貔貅在中国被人们尊为瑞兽,为商者许多都希望自己的财富只进不出。一般从事外汇买卖、股票经营、金融投资等行业的人尤其喜欢佩带貔貅。
但在这里描述A股市场貔貅化,主要是其与嘴大无肛,只吃不拉的怪兽特点相像而已,却未必是什么善茬。如果股市和上市公司成了貔貅,只进不出,那股民可就遭殃了,疯狂圈钱、缺乏优胜劣汰,市场的价值取向和投资行为都会变异,在一个齐涨齐跌、不区分好股票与垃圾股的市道中,必然存在垃圾股被严重高估的股市结构性泡沫,好股票也容易被错杀。时至今日,很多“乌鸡变凤凰”的故事仍然在频频上演,但仔细研究后发现,很多都是欺骗投资者的概念重组。往往在牛市中涨幅最大的板块恰恰就是那些乾坤大挪移的资产重组股、ST股和三板里的垃圾股,这些股票的涨幅远超过蓝筹股,也经常超越市场的平均涨幅。于是就陷入了越亏越光荣、越垃圾越重组的怪象,也成为投资者追捧炒作的对象。随着A股市场的不断开放、注册制的推行和退市制度的完善,相信A股市场这些畸形的投资行为都会逐渐得以修复和矫正。
一个成熟的市场需要有进有退、奖优罚劣,而不是采取好坏不分和纵容毫无价值的烂股票在股市中兴风作浪,并滋生股市结构性泡沫,导致宏观调控的失衡和不公。因此,在加大违规惩处力度、严查上市公司大股东操纵股价时,还要加快落实优胜劣汰的退市制度,以保证证券市场的理性繁荣。
现在证监会已经认识到了退市制度的重要性,也在着力推动这一制度,从证监会公布的退市新政来看,主要从完善主动退市的内部决策程序和对重大违法违规公司进行强制退市,似乎退市制度比以前更威严,A股市场真的想推行这一制度,但从过往情绪来看,退市制度说易行难,退市制度在A股市场喊了很多年,中国股市20多年间仅有78家公司退市,而美国股市仅在1995年至2002年的8年间,就有7000多家上市公司退市,超过了这一时期新上市公司的数量,这也是美国市场能够持续保持吸引力的关键所在。
A股市场之所以对退市制度视而不见,主要是由于权力发审机制之下存在诸多权力寻租和公关,一旦启动退市将会有很多糜烂之处公诸于众,当然还与上市公司所在的当地政府壳资源保护有关,由于IPO有难度和融资效率低下,使得壳资源成为稀缺资源,很多上市公司重组的背后或多或少都有地方政府的影子。当然,最核心的是由于退市制度缺乏配套的退市责任追溯机制和缺乏投资者赔偿制度,中国股市的退市制度就缺乏底气,如果不问青红皂白地退市,其风险和退市损失实际上都是由投资者买单,这很难真正起到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目的。
此次退市新政也想试图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防止恶意主动退市和随意主动退市,新政在主动退市的内部决策程序上和在对于少数存在异议股东的保护上都做了专项安排,对于重大违法行为的退市公司,要求相关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或者承诺安排,主动赔偿投资者损失。但投资者赔偿依然缺乏界定和强制性,如果退市新政继续缺乏严肃性,则退市制度依然还会成为摆设。
要想让退市制度在A股市场落地生根,必须要系统改革中国股市,首先得改革万恶之源的权力发审机制,否则退市制度很难被洒脱地执行;其次,退市制度最好不要再开后门和设置退市公司重新上市的单独通道,设置的目的是为了说服各方来践行退市,但如果给了别人这样的预期,会存在主动恶意退市、“洗大澡”的隐患,还会让那些投机垃圾股的人们抱有幻想,比如退市长油退市前夕的疯狂买入行为,用正常的市场逻辑很难理解,如果依然让那些退市公司死灰复燃,退市制度很难有严肃性可言;另外,退市制度要“追溯既往”,上市公司退市时得查明是什么原因导致退市,如果是因为系统性风险或公司盈利模式遇阻,或者是正常性的经营失败,投资者承担股东应有的责任天经地义。如果上市公司因财务造假、包装上市或恶意退市,其导致的退市损失则不应该由投资者来全额承担,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必须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将投资者的损失降到最小。只有责权利明确,赏罚分明,才能公正执法,才不会有怨言。否则,让高价发行、高价圈钱者一“退”了之、一跑了之,将有很多问题公司还会前赴后继地“公关”上市,市场中的悲观情绪就很难扭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