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负责人高薪控制存诸多“难题”
央企负责人高薪控制存诸多“难题”
屈丽丽
8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了《中央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第一次从国家高度提出了对央企负责人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
实际上在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20年要提高到30%之后,各地就在制定本地的国资国企改革方案,目前上海、甘肃、山东、江西、北京等15个省市明确出台了国资国企改革方案。
自从2009年人社部、国资委等6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中央金融企业及铁路、烟草、邮政等行业的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提出统一、规范的原则和要求,到2013年1月1日《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正式实施,央企负责人的薪酬管理一直在规范化的路径上推进。
然而,即便如此,央企负责人的高收入依然饱受社会诟病,企业业绩下降,高管薪酬反增“怪相”频出;央企负责人薪酬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鸿沟不断拉大,央企负责人的“隐性收入”问题日益突出。如何推进央企负责人薪酬改革,成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进程中不可回避的问题。
“合理化”收入存疑
根据《指导意见》,“逐步规范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秩序,实现薪酬水平适当、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监督有效,对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成为当前央企负责人薪酬改革的重要原则和精神纲领。然而,到底什么才算是“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仍然需要法律或制度的相应完善并做出相应的规定。
来自同花顺数据显示,截至5月1日,已披露总经理薪酬的央企有323家(这里的中央企业采用了广义的定义,即经营性质属于中央企业,控制人类型包括国资委、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中央国家机关、中央国有企业和大学等),人均薪酬为77.3万元。其中中集集团总裁麦伯良以869.7万元,夺取了央企总经理薪酬之冠。而去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55元,是总经理平均薪酬的1/30,是麦伯良薪酬的1/330。
值得注意的问题是,无论是麦伯良的收入,还是其他央企负责人的收入,都不是央企自己核定的,而是按照《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的程序和要求,由国务院国资委进行核定,并最终确定发给央企负责人的。这也意味着,央企负责人的收入过高或过低,仍然与既有的评价体系有关,如何定义“合理化”仍然需要法律或制度上的进一步确认。
一位来自国资委的内部人士就告诉记者,“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分为基薪和绩效薪金两个部分。绩效薪金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国务院国资委在确定央企负责人的收入水平的时候,会有一套复杂的公式来评定央企负责人的年度经营业绩和任期经营业绩,按照业绩的分值来确定央企负责人的绩效薪金。”
上述人士同时表示,“绩效薪金中各个指标的权重格外重要,它与企业所在的行业及其级别有重要关系。比如,不同行业的指标评价就有着不同的侧重。以军工企业为例,虽然其考核也会分为基础指标和分类指标,基础指标也是企业的利润总额和经济增加值,但分类指标却会考虑企业的业务特点,具体指标和权重会在责任书中确定。科研类企业同样如此,但会突出考虑技术创新投入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情况。”
这也就意味着,指标和权重不同,最终的考核结果就会有很大差异。“如果说央企负责人的薪酬存在主观性的话,那么,这里的指标和权重设计算是相对主观的。”
与此同时,由于涉及到每个行业每个企业的这些具体的指标和权重并不为外界所知,因此,即使有公开的考核方法和考核公式,外界对这些收入的合理性也会存在质疑。
然而,央企在分类考核上的指标和权重往往又会涉及到一些经营上的商业秘密,因此,应该如何公开、透明化央企负责人的收入,如何让外界对央企负责人的收入是否合理有一个客观的评判标准就显得极为必要。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央企人士就表示,“收入合理化是一个相对主观的评价,与评价主体的地位密切相关。因此,在讨论合理化之前,央企负责人收入的公开、透明及可监督性就显得极为必要。”
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刘湘丽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就表示,“今后包括央企负责人在内的央企薪酬都应该在监管部门的官网上免费查询到,由监管部门每年负责调查,信息内容包括薪酬水平、薪酬同比增长率、薪酬结构明细、企业平均薪酬、与国家公务员的薪酬比较指数、职务消费明细、退休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