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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稀土之争”:7稀土企业赴美和日立打官司

2014-08-11 11:07:00

 

来源:互联网

中日“稀土之争”:7稀土企业赴美和日立打官司


【中国经营网综合报道】在今年中国稀土业最高规格的产业论坛召开前夜,WTO对美欧日诉中国稀土案给出终裁结果——中国败诉。而在终审败诉后,中国稀土业将如何应对,中国稀土的未来究竟在哪里?

据第一财经日报的报道,在刚刚结束的包头稀土产业论坛上,宁波同创强磁材料有限公司(下称“宁波同创”)总经理赵红良说:“稀土企业在国内是打日立金属的反垄断,现在已进入对垄断要件证据的搜集和取证阶段;在国外,是到美国打官司,先打掉几个核心专利,即将把有关材料递到美国专利局。”

据此前报道,在美国律师的帮助下,包括宁波同创等7家企业组成稀土永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下称“稀土永磁联盟”)跟日立金属打专利官司,仅准备工作就已做了将近一年。

“我们跟日立金属打官司,是要打破一种专利迷信,这是很大的心理影响,对消费尤其是下游应用客户,都会有很大的震撼。”稀土永磁联盟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企业高层人士如是说。

WTO裁定中国稀土等资源出口政策违规

在初裁报告发布半年之后,日内瓦时间8月7日,世界贸易组织(WTO)公布了美国、欧盟、日本诉中国稀土、钨、钼相关产品出口管理措施案上诉机构报告。该报告也是终裁报告。

据第一财经日报的报道,仲裁报告维持了今年3月专家组的初步裁定结果,认定中国对稀土、钨和钼的出口限制违反了WTO规则。WTO支持欧盟、美国和日本的主张,认为中国的出口关税和配额未能以环保或资源保护等理由证明其合理性。

对外经贸大学中国WTO学院副院长屠新泉表示,这一裁决意味着,中国将不能采用配额的方式,对出口稀土的企业进行限制。

欧盟发来的申明中,欧盟贸易委员德古赫特评论说,出口限制不能以损害外国竞争者为代价来保护或发展本地产业。他期待中国迅速将其出口政策与国际规则接轨。

同一时间,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巡视员贾银松在第六届“中国包头·稀土产业(国际)论坛”上发言时表示中国将尽快形成大稀土集团主导的发展模式。

稀土出口配额争议

中国稀土出口配额争议始于2008年,中间经历了“中国原材料WTO争端”,终于在2012年全面升级为WTO层面的贸易争端。

这个案件,从一开始,就已经有不利中方结果的迹象。中方制订稀土配额的理由一直是环境保护。而有接近稀土谈判的人士透露,从一开始,美欧的火力主要集中在中国国内外销售价格不一,获得不公平贸易优势。这一点也在欧盟给本报发来的声明中得到证实。

欧盟称,中国人为地增加出口价格并抬高全球价格造成对外国产业的不利影响。这些限制也人为地降低了中国国内的原材料价格。当中国增加国内供应,这会给中国的本土产业带来竞争优势,并迫使外国生产商把自己的业务和技术转移到中国。

2009年,美国、欧盟、墨西哥就中国原材料出口限制措施向WTO上诉。2011年,WTO裁定中国原材料出口限制违规。其中的原材料是铝土、焦炭、萤石、镁、锰、金属硅、碳化硅、黄磷和锌,并不包括稀土。舆论普遍认为,欧美国家“投石问路”的举动得到WTO的支持后,稀土很有可能是下一个目标。而且与原材料案类似,结果也很可能被裁定违规。

2012年3月,美国商务部高级官员透露由于中国限制稀土出口,美国、欧盟、日本已着手向WTO起诉中国。之后,中国商务部称,已经收到美国、欧盟、日本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下提出的有关稀土、钨、钼的出口管理措施的磋商请求。

欧盟的声明显示,WTO在2012年6月成立了专门小组。该小组于今年3月26日进行裁决,宣布欧盟及其共同起诉方胜诉。中国随后于4月25日申请上诉。WTO争端解决机构将在30天内执行裁决,中国将立即或可以要求在合理期限内履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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