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化股份优化股权求蜕变
滨化股份优化股权求蜕变
近日,滨化股份(601678,SH)发布2016年年报,报告期内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6亿元,同比增长0.96%,净利润3.59亿元,同比下降16.75%。净利润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计提了1.36亿元的资产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主要系滨化股份控股子公司榆林滨化绿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化绿能”)发生重大财务风险,公司代滨化绿能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共计1.36亿元。
另外,根据滨州市环保局官网披露,滨化股份在2016年3月16日及2016年4月14日均有环保违规行为,而这两次环保违规公司并未公告披露。
滨化股份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相关规定,以上事件并未达到信息披露标准,属公司自愿披露事项。
经济学家宋清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发生多起安全环保事故,暴露出公司内部管理的混乱,此举不但直接影响公司整体运营,而且会给公司品牌形象带来负面影响。
环保违规
2016年6月,滨化股份董事、副总经理李德敏先生辞职;次月,董事会秘书刘宝刚先生辞职。
在宋清辉看来,高管离职现象可能会导致公司经营形势不够稳定,或会影响其健康发展。
在高管人员变动后,2016年8月,东瑞化工原料与产品车间环氧丙烷包装工段在对一辆二氯丙烷罐车充装结束后,在拆卸气相排空管时,物料从排空管处溢出,造成泄漏,导致现场4名人员中毒,其中一人死亡。2016年9月,东瑞化工环氧丙烷装置碱洗塔尾气中非甲烷总烃超标排放,被罚10万元。2016年10月,滨化股份全资子公司山东滨化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在建的锅炉烟气脱硫塔施工队在施工过程中塔内意外发生火灾。
另外,记者从滨州市环保局官网了解到,2016年4月14日,滨化股份废水超标排放省环保厅独立调查组对该单位总排口采样检测,COD浓度76mg/L,超标0.27倍,氨氮浓度15.3mg/L,超标0.53倍,被罚约10万元。2016年3月16日,滨州市环境监察支队人员现场调查发现,滨化股份将生产产生的皂化残渣固废交由个体户运至滨城区梁才办事处北石村窑场进行非法填埋,处罚款10万元。
对此,滨化股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解释,2016年3月16日和2016年4月14日的事件属实。在总排口采样检测事件中,虽然瞬间值超出指标范围数额较小,但公司仍高度重视,并重新修订了生产管理制度和监测规定,设置了在线监测装置并由政府环保部门直接接收数据,确保达标排放。
而在滨化股份2016年年报中显示,公司全年废水、烟气、固废等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合规处置。对此,滨化集团解释,其废水达标排放是指“2016年污水处理厂外排水COD平均浓度为35.6mg/L,排放总量574吨,氨氮平均浓度1.44mg/L,排放总量22.8吨,污水排放指标满足《山东省海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排放标准》中规定的COD60mg/L、氨氮10mg/L的排放限值和排污许可证中规定的COD614.65吨、氨氮101.67吨的总量控制指标,实现了排放限值和总量控制的双达标。”并非指全年内未发生瞬间值超标的情形。针对此项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年报编制指引加强年报编制水平,进一步释明相关含义,备注相关事件,以免引起投资者误解。
宋清辉表示,根据规定,上市公司,无论是分公司还是全资子公司或者是控股子公司,如果出现环保违法,都应及时向市场和投资者予以准确、翔实的披露。据观察,公司在2016年3月16日及2016年4月14日的环保违规行为并没有及时公告,存在年报披露与事实不符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