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公司解散 丰田、马自达“拆伙”的背后
合资公司解散 丰田、马自达“拆伙”的背后
本报记者 郭少丹 北京报道
丰田、马自达决定解散一家电动汽车合资公司一事引起业内关注。
据记者了解,该合资公司名为EV Common Architecture Spirit Co Ltd(简称“EV C.A. S”),由丰田、马自达、全球知名零部件供应商电装公司于2017年合资成立,至今不到三年。该合资公司也是丰田和马自达资本联盟的合作项目之一。
7月8日,马自达中国相关负责人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成立EV C.A. S是为了纯电动基础技术研发,目前阶段性成果已经实现,接下来就是应用到各自公司的产品化阶段,合资公司就没有存在的必要性了。
合资公司由九家车企65位研发人员构成
“7月1日接到合资公司EV C.A. S解散通知,严格讲公司现在进入清算流程,还没有解散。”7月8日,上述马自达中国相关负责人表示。
EV C.A. S成立于2017年9月,丰田持股90%,马自达和丰田供应商电装公司分别持股5%。
丰田曾在一份声明中表示,该合资公司EV C.A. S将为一系列电动汽车开发技术,包括微车、乘用车、SUV和轻型卡车。
据记者了解,该公司主要从事电动汽车车身框架和控制系统的开发,车辆的设计、生产、开发预计将由丰田和马自达各自进行。
从成立到宣布解散历时不到三年时间。
上述马自达中国相关负责人透露,合资公司目前已经完成了EV基础技术共同构造的构想,实现了动力组成和车体骨架的基础构造,公司成立初衷已经实现,接下来就是应用到各自公司的产品化阶段,合资公司就没有再存在的必要性了。
该负责人还透露,合资公司成立之初由丰田、马自达、电装三家企业牵头开展纯电动基础技术研发,后来斯巴鲁、铃木、大法等9家日本车企陆续参与其中,截止宣布解散前,公司一共有65位研发成员。
合资公司成立之前,丰田和马自达在电动化领域已有联盟关系。
早在2015 年,丰田与马自达签署了构建持续性合作关系的备忘录,经过两年合作试水,于2017年双方进一步强化了持续性合作关系,签订了业务与资本合作协议书,除双方交叉持股外,同时就共同出资500亿日元(当时约合人民币30亿元)的资本合作达成协议,并提出在2020年以前进行EV的共同开发。此次合作,双方共同推进电动车共通技术研发、车载互联技术及先进安全领域进行技术协作为重点出现在协议中。
多年来,丰田一直力推混动技术和氢燃料技术,马自达在发动机技术领域也自有优势,但在电动汽车方面起步比较晚。
EV C.A. S是丰田和马自达资本联盟后较早成立的电动汽车合资项目,当时被解读为两家日系车企抱团提速电动化。东京Tachibana Securities Co。分析师Tsunenori Ohmaki 曾置评,此举利好马自达,联手合作丰田可以减轻初期开发成本的负担。
然而,成立不到3年便要解散,不少业内人士表示不解。在汽车数据工厂创始人张晓亮看来,行业变革初期,成熟企业之间联合试水的项目能够善终的并不多。如果在尝试阶段,选择伙伴合作共同探索,可以分摊风险,但看清楚方向之后,选择正向研发,或选择具备优势的企业,进行深度合作、收购才是常规性战略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