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通“天价罚单”背后:难以打破的垄断?
高通“天价罚单”背后:难以打破的垄断?
被罚真是件糟心的事吗?
2月10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消息指出,其对高通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依法作出处理,责令后者停止相关违法行为,并处2013年中国市场销售额8%的罚款,计60.88亿元。
尽管此次的“天价罚单”刷新了中国反垄断调查案件罚款金额的纪录,然而,对于一家年收入高达248.7亿美元的公司来说,区区10亿美元的罚款可以说是“杯水车薪”。
众所周知,高通是一个典型靠收取专利权许可费来盈利的公司,2013财年,高通收入高达248.7亿美元,其中78.8亿元来自于技术许可。与此同时,在其80亿美元的利润中,来自技术许可创造的利润占据了全部利润的七成左右。
因此,业内人士更为关注的则是,这一处罚到底在多大程度上撼动了高通原有的商业模式?又将如何影响国内手机厂商的利益格局?智谷公司的专利运营团队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就提出了如下的反问:发改委严惩高通真会成为国内手机厂商的利好消息吗?
值得注意的是,智谷的主要投资人包括小米,在智谷方面看来,“高通以前成功地把自己树立为CDMA生态系统的王者,本次因发改委的反垄断调查而不得已提出了貌似妥协的解决方案,方案的细节有诸多不明之处。高通是否真正诚实地‘自我认错’,国内手机厂商能否因此带来实际利益,这些都还是一个问号。”
表面的妥协:65%的收费基数不一定优惠
来自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的消息显示,“在反垄断调查过程中,高通公司能够配合调查,主动提出了一揽子整改措施。这些整改措施针对高通对某些无线标准必要专利的许可,其中第一项就是对为在我国境内使用而销售的手机,按整机批发净售价的65%收取专利许可费。”
长期以来,高通饱受诟病的一个问题就是其专利费的收取方式,一般来说,专利费的收取应该都是以涉及专利部分作为计算比例的基数,但高通长期采用的模式却是“按照整机售价”来收取。
举例来说,两款采用高通同一芯片的手机,其中一款因为采用了更大的屏幕或者提高了摄像头的像素,整体售价提高了,那么它给高通授权费也就相应提高。
与此同时,据《IT时代周刊》报道,“任何厂商要做基于CDMA的系统与终端,都必须向高通购买技术。不仅如此,高通对加盟CDMA阵营的玩家创造性地设计了一整套延伸收费模式:向前延伸,终端厂商先得交一笔‘入门费’(百万级别),才有资格买芯片去做产品;向后延伸,厂商销售高通芯片做的终端产品,得按销售额(整机销售收入)缴纳3%~5%的提成费。”
在这种既有的商业模式之下,手机厂商即使购买的不是高通的芯片,而是使用了高通技术的其他厂商生产的芯片,比如联发科的芯片,那么手机厂商除了向联发科支付芯片购买费用之外,仍然需要向高通交纳手机零售价2%~5%的专利使用费。
这一模式的结果,一方面让高通稳坐利润钓鱼台,另一方面也让薄利的手机厂商不堪重负,在功能创新与成本控制方面犹豫不决。
事实上,承受这种“双重收费”桎梏的并不仅仅是手机厂商,对于通信运营商来说同样不可避免,比如中国移动由于不仅采购定制机,也要采购华为、中兴等设备商的设备,那就意味着,不得不间接付出两份专利费用。
在业界看来,高通正是凭借这种“双重收费”的专利吸金模式,一直稳坐3G时代收入金字塔顶端,同时构筑其在4G领域的专利布局优势。
表面上看,按照新的整改措施,按整机批发净售价的65%收取专利许可费,将国内手机厂商的许可费计算基数降低了35%,似乎为厂商争取到了合理利益。
然而,这一整改却并未撼动到高通既有的“按整机收费”商业模式。
在智谷的专利运营团队看来,“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对许多中国手机厂商而言,整机批发净售价的65%与整机成本价几乎相近,而高通在与国际上某些大型厂商的许可费计算基数也是按整机成本价计算的。发改委的调查迫使高通以公平的‘FRAND’原则(即公平合理无歧视原则)平等对待我国厂商,在此条例上相当于把以前的高收费标准调整为高通可接受的最低标准。”
而这种结果与之前坊间传闻的“以芯片收费”的方式完全不同,因为如果按照后者,高通在中国的商业盈利模式将会彻底崩溃。而事实上,只要按整机收费的既定模式不发生改变,知识产权在结构设计上的复杂性就为高通继续保持专利许可上的高收费留下了充分的余地。
与此同时,高通汇聚了全球大量知识产权界的精英,甚至有人戏称在高通,律师比工程师还要多,因此在业内人士看来,深谙法律技术之道的高通在新的调整措施之下并非无缝可钻。
“按之前的收费标准,高通会根据采购量给予厂商相应的专利许可费率折扣。然而整改措施没有明确的是,当采用65%的收费基数折扣之后,高通是否会继续提供与采购量挂钩的专利许可费率折扣政策。如果没有采购量的折扣政策,65%的新政策不一定会对大厂商产生任何优惠。”智谷专利运营团队告诉记者。
细节待定:放弃免费反向许可利益再评估
在高通的专利许可费商业模式之下,“反向授权”同样是其一项重要的获利模式。
所谓“反向授权”,指高通公司为了避免与其签订专利许可的下游厂商陷入过多专利诉讼的一个手段,比如A手机厂商用高通的芯片,就得把他们自己拥有的专利无偿反向许可给高通,高通的芯片卖给其他家手机生产商B时,B就不用再向原手机厂商支付专利费,A也不能就此告B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