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升温 社区团购“九不得”新规出台
监管升温 社区团购“九不得”新规出台
本报记者 李静 北京报道
如火如荼的社区团购大战正在全国范围内上演,资本烧钱、低价圈地、高价抢人引发社会舆论关注,不良的竞争现象逐渐引得监管部门的关注。
不久前,江苏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电商“菜品社区团购”合规经营告知书》,对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企业以“菜品社区团购”模式从事经营活动提出合规告知。
12月22日,监管再度升温。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商务部组织召开规范社区团购秩序行政指导会,阿里巴巴、腾讯、京东、美团、拼多多、滴滴等6家互联网平台企业参加。会议充分肯定了互联网平台经济发展的积极意义和重要作用,同时,严肃指出当前社区团购存在的低价倾销及由此引起的挤压就业等突出问题。
上述会议强调,互联网平台企业要严格规范社区团购经营行为,严格遵守“九个不得”:一是不得通过低价倾销、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方式滥用自主定价权。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严禁以排挤竞争对手或独占市场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商品。二是不得违法达成、实施固定价格、限制商品生产或销售数量、分割市场等任何形式的垄断协议。三是不得实施没有正当理由的掠夺性定价、拒绝交易、搭售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四是不得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排除、限制竞争。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申报标准的,应当事先申报,未申报的一律不得实施集中。五是不得实施商业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危害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严禁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进行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欺骗、误导消费者。六是不得利用数据优势“杀熟”,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七是不得利用技术手段损害竞争秩序,妨碍其他市场主体正常经营。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以及技术等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以及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附加不合理条件,或者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八是不得非法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给消费者带来安全隐患。九是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危害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社区团购领域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低价倾销、大数据杀熟、非法收集或使用用户个人信息、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这些行为主要是破坏市场竞争秩序、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认为,“这次的行政指导会所提的九个不得是针对社区团购领域已经存在或者可能发生的违规行为,依据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价格法等法律进行的重申和再次强调。”
电子商务交易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研究员、好吃好喝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赵振营则从产业的角度对“九不得”新规作了解读,他认为,这次多平台介入社区团购大战,引起的社会反响和管理层的反应超出了所有参与方的预料。“表面上看这是一个偶然事件,实际上这件事情的发生有着其独特的社会背景。 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买卖双方的信息不对称被彻底打破甚至扭曲,而信息的不对称是商家利润存在的基础。当商家生存遇到问题,直接让平台日子也变得岌岌可危,寻找新的利润来源点也成了平台不得不做的选择。另一方面,新技术的发展,让越来越多的工种变得不再被社会所需要。然而从管理层到普通民众,尚未就大部分工种不被需要做好准备,群体性焦虑处在一种被引爆的前夜,而社区团购刚好成了这一群体焦虑的引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