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单行业突出问题是虚假商户和信用卡套现 去年业务增幅195.29% 开店宝支付三年七次被罚
收单行业突出问题是虚假商户和信用卡套现 去年业务增幅195.29% 开店宝支付三年七次被罚
监管趋严之下,第三方支付公司被罚已是今年常态。
11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央行”)上海分行公布10张罚单,罚单金额合计102万元,相比此前的千万元罚单,此次金额显得不值一提。
不过,《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在被处罚的公司中,开店宝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原“上海点佰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店宝支付”)已是三年中第七次被罚。
记者梳理开店宝支付信息发现,2016年10月,开店宝支付的实际控制人上海即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即富”)在被亚联发展(002316.SZ,原“键桥通讯”)收购时,有三位股东曾作出2016年至2018年的净利润合计不低于6亿元的承诺。亚联发展的公告显示,目前,上海即富已完成2016年、2017年的净利润对赌。
上海即富从2015年开始,营收和净利出现大幅提升的原因,以及其几次被罚背后,是否有业务扩张过快因素?上海即富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导致净利润增长很难一概而论,总体而言,这是历年上海即富的规划与战略获得了市场良好反馈所呈现出来的结果,主要是历年来铺设的终端增多,业务范围的扩张、交易体量的增长、体系化增长等一系列原因。
七次被罚
开店宝支付官网显示,开店宝支付成立于2006年2月,是一家具有全国银行卡收单及专业化维护、增值服务和行业支付解决方案为一体的第三方支付公司。
2011年,开店宝支付获得央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牌照,核准在全国范围开展银行卡收单支付业务。之后,因合并上海即富旗下的温州之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之民”),增加了浙江省、山东省、福建省、广东省的区域性预付费卡发行与受理业务。
据工商信息显示,开店宝支付的全资控股股东为上海富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富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为奇鑫(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99%),上海闪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而奇鑫金融和上海闪购又都是上海即富全资控股,所以开店宝支付的实控人为上海即富。
这家公司在发展过程中,也一度受到资本市场的青睐。2006年12月,获得金沙江创投的天使轮投资;之后获得润盛基金、鼎晖投资、君联资本、麦顿投资的A轮投资;2011年,再次获得中金资本、鼎晖投资、君联资本的5亿元B轮投资。
但在业务扩展过程中,开店宝也屡次违规,被央行地方分行处罚。2018年10月31日,开店宝支付因违反支付业务规定,被央行上海分行处以18万元罚款。
对于此次被罚的具体原因及整改情况,开店宝支付表示,此次是央行上海分行于2017年3月与10月两次对开店宝的支付业务进行抽查,对抽查中违反相关支付业务管理规定的操作所进行的处罚。检查结束后,开店宝支付即组织专项小组对所涉及违规操作问题进行排查与整改,根据央行上海分行的指导意见完成了相关的整改项目,并形成整改报告。
在此前,开店宝支付也多次被罚。2018年8月1日,开店宝支付黑龙江分公司因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被处以人民币5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处以人民币1万元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前的2017年12月7日,上海点佰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相关制度规定被处以2万元罚款。
对于开店宝支付的黑龙江分公司两次被罚,是否有内部管理不善的原因及急于业务扩张导致,开店宝支付称,去年第一次是在黑龙江地区的支付业务抽查中,发现黑龙江分公司在开展业务中未严格落实商户实名制,被处以2万元罚款;今年是因在黑龙江反洗钱处抽查中,发现部分特约商户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有效期过期未更新的情况等,被处以51万元罚款。
“这是监管机构为督促支付机构更合规的开展支付业务而给予的业务指导和指向,意在使得各支付公司能自觉对自身业务进行自查及整改。可以看到,是央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对开店宝的黑龙江分公司做出的处罚,这其中主要问题在黑龙江分公司对客户的跟踪,服务存在疏漏,同时分公司的管理也责无旁贷。监管审查发现问题后,我们第一时间做了专项整改,强化客户身份识别工作,制定了一套更严格更全面的客服跟踪和服务规范,落实全国分公司执行,并且投入更多的人力,对用户进行跟踪、回访。”开店宝支付方面对记者称。
此外,在2018年6月28日,开店宝支付河南分公司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被央行郑州分行处以3万元罚款。
2018年5月9日,央行南昌中心支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开店宝支付江西分公司违反《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被给予“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2016年7月,开店宝支付因在湖南省设立的分公司未向所在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备案,擅自在湖南省开展银行卡收单业务,被央行上海分行处以6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