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机构科创板打新违规报价 上交所首次下发6张罚单
私募机构科创板打新违规报价 上交所首次下发6张罚单
本报记者 任威 夏欣 上海报道
近日,6家私募机构在参与科创板IPO网下询价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监管警示决定。
主要违规内容包括询价决策流程不规范,相关内部控制存在缺失,以及报价结果缺少客观研究支持与合理解释,未能体现出充分研究基础上理性报价等。
《中国经营报》记者从上述部分私募机构了解到,目前各家机构对此在积极整改,整改完成后还需要交由上交所验收。
压低报价为获取更高收益
自从科创板问世以来,投资者参与科创板打新的热情一直高涨。而网下询价则是在新股发行中的重要一环。
网下询价主要是利用机构投资者的定价能力,确保新股发行价格更加合理。不过在参与科创板网下询价过程中,多家机构并未能尽职尽责。
7月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单日对上海乘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玖鹏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千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银叶投资有限公司、上海赫富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嘉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出6张监管警示决定单。
值得一提的是,这是上交所首次对科创板IPO网下询价下发监管措施,可见监管层打击科创板违法违规行为的坚决态度。
“此次依法从严处理违规行为,表明监管机构对于违规行为零容忍的态度和决心,以及对于科创板发行承销环节的监管愈加常态化和细致化,有助于促进网下投资者严格按照科学、独立、可观、审慎的原则参与网下询价。”上海一家公募基金人士表示。
在独立经济学家王赤坤看来,机构作为科创板IPO的市场主体,不仅仅要追求经济效益,也要追求社会效益,行业发展到成熟阶段,在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在行业规范的约束下,机构也有更高的治理规范和治理标准,为社会发展树立良好典范。监管的成熟和加强也会倒逼相关机构进行改变,机构管理制度将会逐步健全,机构治理将会规范,对业务队伍的管理逐步到位,推动自身业务走向成熟。
上述6家私募机构主要违规内容包括:询价决策流程不规范,相关内部控制存在缺失。
比如,询价相关岗位职责与权限分工不明晰,询价环节改价、报价由投资经理一人完成,报价评估、决策及复核程序存在缺失;询价当日未对报价相关人员的通讯设备进行管控,存在价格等关键信息泄露风险等。
还包括:报价结果缺少客观研究支持与合理解释,未能体现出充分研究基础上理性报价。
比如,在参与科创板新股询价过程中,内部研究不充分,定价过程存在依据不足、凭借主观经验判断等情况,定价结果存在一定随意性。在估值和定价过程中,出于中签目的,存在压低报价现象。
“或出于压低报价、提高中签率从而获取更高收益的目的,不惜触碰监管红线铤而走险。”对于上述违规现象,上述公募基金人士谈到。
记者已对上述部分私募机构发送采访函,询问相关违规事项等问题,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不过记者从某私募基金处了解到,自接到监管警示函以来,部分公司内部已在积极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