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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能环境拟发行14亿可转债 半年前发债计划曾搁浅

2021-08-07 14:15:29

 

来源:互联网

旺能环境拟发行14亿可转债 半年前发债计划曾搁浅

本报记者 茹阳阳 吴可仲 北京报道

半年前,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旺能环境”,002034.SZ)逾14亿元的可转债发行计划搁浅,如今,其又卷土重来。

5月25日,旺能环境发布公告称,其计划发行不超过14亿元的可转债,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这14亿元计划用于旺能环境旗下5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建设,分别为汕头市澄海洁源垃圾发电厂扩建项目(2.66亿元)、渠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55亿元)、监利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扩建项目(2.38亿元)、丽水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扩建工程项目(1.94亿元)和鹿邑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1.7亿元);此外,还有2.77亿元计划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此前,旺能环境曾于2019年4月筹划14.5亿元的可转债发行计划,但于当年9月撤回。旺能环境方面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去年的14.5亿元的可转债申请已经终止,因为政府方面的原因,募投项目的选址有变动,所以今年就重新选了一些其他的项目,继续通过(可转债)募资进行建设。

曾撤回可转债发行申请

旺能环境可转债发行事宜酝酿已久。

早在2019年4月,为了给相关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提供资金,旺能环境便运作发行不超过14.5亿元的可转债。彼时,旺能环境方面表示,其所募资金将用于公司旗下5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分别是台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三期扩建工程(5.8亿元)、荆州旺能扩建三号炉及改造现有锅炉工程(2.6亿元)、渠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4亿元)、青田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1.9亿元)、公安县生活垃圾处理项目(1.8亿元)。

对此,中国证监会在反馈意见中,对旺能环境实际控制人的“股权大比例质押”所带来的“平仓风险”,以及“是否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等方面进行了询问。

2019年9月,旺能环境在完成对反馈意见回复后,又于9月25日突然决定撤回可转债发行的申请。当年11月15日,证监会根据相关规定,决定终止对旺能环境14.5亿元可转债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旺能环境方面曾向记者表示,募投的项目稍微有点问题,公司综合考虑市场环境的变化,并结合实际情况决定撤回申请。

记者注意到,虽然前后两次可转债发行金额相差不多,前次为14.5亿元,此次为14亿元,但募投的5个项目中,除了“渠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外,其余皆已发生变更。

对此,旺能环境方面向记者表示,去年的14.5亿元的可转债申请已经终止,当年9月份就已经撤回来了。“因为政府方面的原因,我们募投项目的选址有变动,可能会影响后面的施工进度,进而影响投产,所以我们就重新选了一些其他的项目,今年再继续做,继续通过(可转债)募资进行建设。”

值得注意的是,旺能环境在2017年曾通过定向增发共计募集资金14.76亿元,到2019年末,尚有1.24亿元的剩余资金并未使用。对此,旺能环境方面表示,“这两次是不同的事项,没有冲突。且没有规定要求要把前次募资全部使用完后,才能发行可转债再次募资。”

此前募投项目收益未及预期

据悉,旺能环境的前身“美欣达”是一家以印染为主业的上市公司。2017年,上市公司经重大资产重组,将印染业务相关的资产、负债置出,并置入浙江旺能100%股权,同时公司更名为“旺能环境”。

目前,旺能环境的主营业务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及其他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近年来,垃圾处理相关产业火热,旺能环境也在不断扩张。

截至2019年末,旺能环境已在浙江、湖北、四川、河南、安徽、广东、广西等省份投资建设23座垃圾焚烧发电厂,共计37期项目,其中14座电厂23期项目已成功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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