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申特钢铁骗贷案落地 逾10家银行损失贷款超34亿
江苏申特钢铁骗贷案落地 逾10家银行损失贷款超34亿
本报记者 杨井鑫 北京报道
在6年前的淮矿现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淮矿物流”)百亿骗贷案件中,江苏申特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特钢铁”)在伪造虚假贸易合同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据《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淮矿物流伙同骗贷的公司一共有19家,而仅申特钢铁在其中的骗贷规模就达到了44.68亿元,给10多家银行带来的损失则超过了34亿元。
4月23日,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则二审刑事判决书,对申特钢铁及公司原资金部部长顾世英骗贷案进行了判决。
值得关注的是,申特钢铁曾经在“中国企业500强”榜上有名,而其大股东为香港企业昌兴物料国际有限公司,创始人黄炳均在资本市场声名显赫。
10多家银行遭骗贷
4月23日公布的二审刑事判决书判定顾世英犯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但是,对申特钢铁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的罚金由5000万元降至500万元。
据了解,淮矿物流百亿骗贷案始发于2014年,但是直至2020年1月20日才正式进行二审刑事诉讼的司法程序,逐渐还原了该公司在这起循环骗贷案中的诸多细节(详见本报4月20日B2版报道《20家公司炮制虚假贸易链 15家银行近百亿资金循环被骗》)。
在法院的认定中,仅申特钢铁一家公司的骗贷金额高达44.68亿元,而其中34.77亿元不能归还形成了坏账,这其中涉及的银行有10多家,涵盖34笔授信,而大部分银行损失都在数亿元。
资料显示,2013年12月2日,申特钢铁与淮矿物流利用虚构的货物购销合同在某股份银行合肥分行骗取了金额分别为2.1亿元、1.4亿元的信用证,两笔信用证敞口资金到期未能全部偿还。短短一个月后,该公司于2014年1月7日,又分别在该行骗取了金额为4000万元和1.6亿元的信用证。
此后,申特钢铁2014年间用相同的方式在银行骗贷,包括工行、农行、中行、交行4家国有大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4家股份制银行及北京银行、徽商银行、宁波通商银行3家地方银行。
在二审中,申特钢铁与顾世英辩称,公司与淮矿物流存在真实的货物贸易,不构成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而该说法并未得到法院的认同。
法院经审理认定,申特钢铁与淮矿物流作为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的申请主体,为了获得银行资金使用,合谋后多次采用虚构无真实贸易的虚假合同、虚构资金用途、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欺骗手段,使银行做出错误判断,从而实现获取银行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等的非法目的,至案发时尚有约40亿贷款无法归还,给银行造成特别重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