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持禁令“无缝对接” 42家公司当稳市"急先锋"
减持禁令“无缝对接” 42家公司当稳市"急先锋"
【中国经营网注】“减持禁令”即将到期一直是目前市场热议的话题,也是最近A股出现大跌的原因之一。对此,有专家指出,《减持规定》最重要的两个亮点便是减持的预披露制度和对大股东三个月内集中竞价交易不超过总股份的1%。另外,跟18号文相比,此次减持规定还建立了减持的长效机制。另外,据了解,目前虽然有些重要股东急于减持套现,但也有不少重要股东成为了稳市“急先锋”。据统计,在《减持规定》颁布之前,短短四个交易日沪深两市就有42家上市公司的重要股东发布承诺不减持公告。文章来自21世纪经济报道:
《减持规定》最重要的两个亮点便是减持的预披露制度和对大股东三个月内集中竞价交易不超过总股份的1%。另外,跟18号文相比,减持规定建立了减持的长效机制。旧版“减持禁令”1月8日到期,虽然有些重要股东急于减持套现,但也有不少重要股东成为了稳市“急先锋”。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统计,在《减持规定》颁布之前,短短四个交易日沪深两市就有42家上市公司的重要股东发布承诺不减持公告。
2016年开盘才4个交易日,A股便试了四把熔断。
1月7日早盘,沪深300指数在开盘后仅13分钟就触及了5%的熔断“红线”,两市暂停交易15分钟;复盘后“磁吸效应”更加明显,仅几分钟后便暴跌超过7%,9:59时,A股便匆匆收盘了,成为史上罕见的一幕。
11时左右,为了维护证券市场稳定,证监会迅速发声,并颁布了最新版的《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下称《减持规定》),自1月9日起实行,同时废止了去年年中股市异常大跌时颁布的被称为“减持禁令”的18号文。
有专家指出,《减持规定》最重要的两个亮点便是减持的预披露制度和对大股东三个月内集中竞价交易不超过总股份的1%。另外,跟18号文相比,减持规定建立了减持的长效机制。
旧版“减持禁令”1月8日到期,虽然有些重要股东急于减持套现,但也有不少重要股东成为了稳市“急先锋”。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统计,在《减持规定》颁布之前,短短四个交易日沪深两市就有42家上市公司的重要股东发布承诺不减持公告。
减持禁令“无缝对接”
为了稳定去年年中股市出现的异常大跌行情,证监会颁布的一揽子计划里就有18号文。该文自2015年7月8日起实行,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下称大股东)及董监高人员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
上述减持禁令将于今年1月8日到期,但是市场对此的担忧不容小觑。1月4日,在减持潮担忧和人民币暴跌等四大利空作用下,沪深300指数接连穿透5%和7%两条红线,当日13:34熔断;1月5日早间开盘前,证监会就打了一剂“预防针”称,正在规范完善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规定,将于近日发布。
1月7日,A股再次出现前文所述的异常大跌行情,新版减持规定也快速出台,与18号文实现了“无缝对接”。
证监会首先肯定了18号文的作用,认为“其有效缓解了集中抛售压力,对引导股票交易恢复供需平衡、重塑投资者信心产生了正面作用”。但同时证监会指出,有必要总结经验,尽快出台监管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行为的长效机制,遵循“疏堵结合”的思路引导大股东、董监高依法、透明、有序减持。
为了避免减持高峰且大股东持股合理流动,《减持规定》要求:大股东在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达不到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等。
“《减持规定》比预期宽松些,并没有把大股东减持一刀堵死,大宗交易和协议转让都不受限。”广东一家私募的总经理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从内容看,比18号文完善很多,更加接近于美国对5%以上股东的减持规定。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查询,美国1933年颁布的《144号条例》规定,“抛售前必须公布证券发行方的最新信息、一年锁定期满后,每三个月可以出售的股份数额不能超过同类已发行股份的1%或四周内平均周交易量的较大者,另外要求高管、董事等人员每三个月的总交易额大于5万美元或交易量大于5000股,须向证监会提交书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