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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物贸连续造假被查之后再“丢”五亿存货

2021-08-07 09:28:37

 

来源:互联网

上海物贸连续造假被查之后再“丢”五亿存货

上海物贸(600822.SH)再出“荒唐事”。

12月1日,上海物贸发布《重大财产损失事项》公告,称其价值5亿元铬矿遭合作方挪用。公司在连续4年造假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后不到一年,又出现如此“荒唐”事件,有投资者在股吧表示“建议司法介入,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到,此次上海物贸5亿元存货消失的涉案方山西省绛县明迈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明迈特”)近年来一直是前者的重要合作伙伴,去年双方发生的交易金额便高达18亿元。但上海物贸今年8月份公告称,其今年与山西明迈特等公司签署的《购销合同》遭遇后者无法在约定的期限内履行的状况。

记者进一步了解得知,山西明迈特目前债务缠身,其涉及的被担保债权总额高达15亿元,其中上海物贸及其控股子公司上海物贸炉料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1%,以下简称“物贸炉料”)涉及的担保金额便超过9.5亿元。截止到11月20日,山西明迈特共有五笔到期合同未履行,涉及金额达2.5亿元,此前,上海物贸已经将近2.3亿元的合同款预付给山西明迈特,对此上海物贸在公告中表示“公司预付款项存在无法全额收回而计提减值的风险”,记者就上述情况致电上海物贸,对方表示不方便接受采访,“一切以公告为准”。

异常先兆

据《重大财产损失事项》显示,2014年12月,上海物贸所属无锡金属材料分公司(以下简称“物贸无锡分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物贸炉料与山西省明迈特分别签署了《仓库租赁及货物保管合同》(合同号:SHWM-CKBG-2014-001,WMLL-CKBG-2014-002),协议约定物贸无锡分公司以及物贸炉料分别租用山西明迈特的仓库储存存货,山西明迈特对存货承担保管责任。上海物贸业务部门于2015年11月份进行日常存货检查发现物贸无锡分公司以及物贸炉料存放于山西明迈特仓库账面记录57.25万吨的铬矿仅剩余约24万吨,对方口头回复称,缺失部分系已投入山西明迈特自身的生产中使用。

而在此之前山西明迈特就曾发生不能在合同期内履约的情况,当时并未公告发现洛矿消失。据上海物贸8月11日发布的《重大事项公告》显示,为拓展黑色金属贸易业务,上海物贸所属物贸无锡分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乾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通金属”)和物贸炉料自2010年12月起先后与山西明迈特和山西金石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金石大”)合作,向其采购相关物资,并定期签署相关《购销合同》。

这些合同包括2015年1月、2月和5月,物贸无锡分公司与山西明迈特签订了多份《购销合同》,由物贸无锡分公司向山西明迈特采购铬矿和铬铁,合同有效期分别至2015年6月30日、7月31日,合同金额合计为人民币3.14亿元。2015年1月,乾通金属与山西明迈特签订了《购销合同》,由乾通金属向山西明迈特采购铬矿,合同有效期至2015年6月30日,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1亿元。2014年12月、2015年1月,物贸炉料与山西金石大签订了多份《购销合同》,由上海物贸炉料向山西金石大采购铬矿,合同有效期至2015年7月30日,合同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32亿元。

但上述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却出现无法履行的问题,2015年8月9日,上海物贸收到山西明迈特和山西金石大出具的《关于逾期合同的函》,山西明迈特和山西金石大因故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购销合同》,两家公司同时承诺在2015年底前履行部分合同。

对于上述情况,上海物贸曾立即派出专人与对方沟通后续解决方案。蹊跷的是,上海物贸派出的专人并没有对存放在山西明迈特的铬矿进行检查。

涉案方或无力偿还

由于山西明迈特等公司无法在合同期限内履约,上海物贸就相关事宜发布了相应的进展公告,上海物贸对上述事项最后一次发布公告的日期是11月20日,加上此前无法履约的合同,上海物贸合作商已有近20份合同到期无法履约(2015年9月30日到期),涉及四家公司,分别为山西明迈特、山西金石大、天津大恒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津大恒”)和连云港金拓矿产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矿拓产”),涉及金额超过10亿元,令投资者担忧的是,上海物贸均提前预付了大部分款项。

更严重的是,上海物贸曾于2015年9月11日收到山西明迈特出具的《关于逐步履行逾期合同函》,山西明迈特称将根据其现有的资金和生产情况,计划在9月份开始逐步履行已逾期的合同,承诺在10月底前交付5000万元等值的高碳铬铁产品并发送完毕,但截止到11月20日,山西明迈特仅发货高碳铬矿39.26吨,按2015年11月太钢高碳铬铁采购价折算约为人民币24万元。

此外,5亿元存货消失的涉案方山西明迈特目前已经有高达15亿元的被担保债权,涉及上海物贸及其控股子公司物贸炉料的被担保债权金额就高达9.5亿元,其中近7.7亿元的被担保债权将于今年12月30日到期。与此同时,山西明迈特曾在发给上海物贸的《关于逐步履行逾期合同函》中表示“由于受到银行的持续性压缩贷款、市场低迷、价格持续走低等影响,造成与本公司签订的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在此情况下,山西明迈特或已无力对“消失”的5亿元存货负责。

由于上海物贸所属物贸无锡分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物贸炉料已经未上述《购销合同》支付了10.9亿元的预付款,在合作商屡屡不能履约的情况下,上海物贸已经计提高达7.5亿元的减值准备金,此举直接导致上海物贸前三季度利润亏损6.18亿元。

与此同时,上海物贸11月20的公告显示又有4份到期《购销合同》(到期日为10月31日)未得到合作商履行,合同涉及金额4.4亿元,涉及预付款3.97亿元,如果上述《购销合同》履约的情况得不到及时解决,上海物贸势必将在第四季度提取相应的减值准备金,全年亏损或进一步加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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