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车险改革扩容 新规或更人性化
商业车险改革扩容 新规或更人性化
【中国经营网注】商业车险改革试点近5个月以来,商业车险试点工作进一步提速,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行。对于广大私家车主而言,新条款中的变化将直接与保险保费、理赔相关。本文来自京华时报。
商业车险改革试点近5个月以来,商业车险试点工作进一步提速,包括广东、天津、湖北、湖南等在内的12个地区加入第二批试点阵营,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行。对于广大私家车主而言,新条款中的变化将直接与保险保费、理赔相关,为此记者采访了多位车险业内人士。
政策改革再扩容
从试点情况来看,6个地区改革试点让消费者平均保费下降了10%左右。与此同时,由于风险与费率实行直接挂钩以后,小额案件的报案数量也呈现下降趋势。据悉,6-8月,6个试点地区出险频率同比减少了26.5%;试点地区约77%的消费者保费同比下降。
早在2002年至2006年期间,保监会首次实施商业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由于当时保险公司之间为抢占市场份额,大打价格战,最终导致监管部门叫停费改。为防止价格战重现,保监会表示,将会从前端进行严密监控及时发现苗头并采取监管措施控制这种情况的蔓延。而后端则有偿付能力监管的刚性约束,比如,保险公司综合成本率大幅上升、经营效益大幅下滑的情况可以直接反映到偿付能力的变化上。
出险次数越多保费越高
商业车险改革最大变化体现在费率优惠方面。某大型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出险次数越多,第二年的保费肯定会越高。”
按照新的费率浮动规则,如果车主连续3年不出险,保费可以打6折,但如果上年理赔5次甚至更多,保费就可能翻番。
据了解,新的商业车险费改方案不单看重出险率,其还将车主的驾驶行为风险纳入评估范围。目前的保费是用基准保费乘以费率调整系数,而改革后的车险保费需要参考车辆折旧价值和保险公司的自主核保系数等,算法更为复杂。
OK车险创始人兼CEO齐石表示:“历史出险次数在费改之前也是定价因子之一,但是费改之后可能会参考更多的出险细节。”
齐石同时表示:“驾驶习惯恐怕还不会这么快计入到费率模型里去,毕竟驾驶习惯还缺乏一个行业公认的评定标准,而且第三方数据还不够全面不够系统。明年(保费)可能不会差得太多,不同公司上下浮动30%吧。但是未来会越来越多,差四五倍都是可能的事情。”
老旧汽车保费下调
新规之前经常会出现“高保低赔”的情况,即无论投保车辆过了多少年,投保时都需要按照新车购置价来缴纳保费,而在赔付时只按比例进行理赔,这点饱受车主诟病。但在改革后,保费的定价就与新车购置价正式脱节了。
对于广大车主来说,改革后的商业车险还增加了一项新的权利“代位求偿”权。简单来说就是,当你遇到对方负全责的保险事故,如果对方因为投保额不足,或者没有能力赔偿,受损一方可以要求自己的保险公司先行赔付,然后由保险公司负责向对方追偿。
不挂牌照出险可赔
根据之前的车险条款,新车上路未悬挂牌照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无需赔偿,但改革后的商业车险条款中则明确提出将“没挂牌出事故”纳入承保范围。据悉,此前发生过不少新车上路还没来得及挂牌照就出险的情况,但在旧版车险条款中,保险公司是无责的。
除此之外,之前“自然灾害不赔付”的条款也做出修改,冰雹、台风、暴雪等自然灾害和所载货物、车上人员意外撞击导致的车损也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
除上述新规以外,还将车主的家人也列入到第三者责任险的赔付范围,有大型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之前之所以将司机亲属排除在保险赔偿之外,主要是为了避免骗保事件发生,而新规的实施更加人性化。”
对于车主来说,保险也不再是转天零点后生效,而是可以在“即刻生效”和“零时起效”之间自主选择。
(编辑:赵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