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进军P2P路线全揭秘
银行进军P2P路线全揭秘
【中国经营网注】P2P做为互联网金融的代表,正在迎来蓬勃的发展。尤其在国家对P2P行业实施监管之后,行业生态也有望迎来更加良性的发展。但这也令传统金融市场上的“大鳄”银行坐不住了,部分银行纷纷开始进入P2P领域。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很多银行也开始意识到自己做P2P不如在P2P存管和托管上发力更为实际。文章来自21世纪经济报道:
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
在P2P累计成交规模即将破万亿之际,传统金融市场上的“大鳄”银行坐不住了,正在以不同的路径向P2P市场挺进。
银行进军P2P大致可分三种路径:推出P2P资金存管业务、直接做P2P业务、投资P2P公司。
目前,以第一种方式最为银行热衷。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浙商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广发银行、上海银行、徽商银行、恒丰银行等推出P2P资金存管或托管业务。
不仅地方城商行,全国性股份行甚至传统五大行,都纷纷推出P2P存管业务。
过去困扰银行的问题是,如果P2P公司出现跑路或经营不善等风险,势必会损害银行自身的信誉。如今风险依旧,银行却为何调转方向,敢于尝试P2P资金存管业务?
一个普遍的解决办法是,提高注册资本准入门槛,并要平台缴纳不菲的保证金。
以浙商银行为例,在经营状况方面,他要求进入的P2P平台须成立一年以上,近三年未发生重大风险事件,系统功能完善,获得ICP认证,并具备一定合作价值和社会影响力。
在平台背景方面,要求具有国资背景或上市公司控股,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管理人员方面,公司股东、高管人员无不良记录,具有互联网、金融相关从业经验。
同时,平台需在浙商银行开立风险保证金,用于平台出现风险业务的兑付,保证金金额不低于500万,且与平台运营交易量、存量业务规模及项目标的额度成正相关系。
路线一:推出P2P资金存管业务
10月9日,浙商银行正式发布“网络借贷资金存管综合服务方案”。从其高管出席阵容可见浙商银行对该业务的重视程度。当日,浙商银行董事长沈仁康、行长刘晓春、行长助理吴建伟都亲自到会推介其P2P存管业务。
浙商银行行长助理吴建伟9日称,十部委意见出台后,浙商银行就开始研究如何对接P2P平台。一个有意思的细节是,吴建伟为了做好浙商银行P2P存管系统的客户体验,自己注册了12家P2P平台,以体验作为客户在投资过程中有何“不便”和“痛点”。
吴建伟介绍,相较于目前多数银行仅支持一种存管模式的方案,浙商银行此次推出的“网络借贷资金存管综合服务方案”包括银行存管、联合存管以及账户管理三种合作模式。
其中,“银行存管”是指P2P平台的每个投资人、借款人在银行P2P存管系统开立或指定存管账户,通过存管账户办理充值、投资及提现、划拨等交易的一种存管模式。该模式提供银行级的资金存管服务,适用于对资金存管要求严格的P2P平台。
“联合存管”的资金监管模式是指P2P平台在银行开立P2P平台交易资金账户,同时开立投资人、借款人子账户。
“账户管理”是指P2P平台在银行开立存管交易资金账户,银行按合作约定提供账户资金证明的一种资金监管模式。
此外,银行可为平台及其用户提供存管账户开立、充值、投资、还款、提现、交易信息管理、账户信息查询、对账清算等8项服务;一人一户、P2P平台自有资金与交易资金隔离、资金流信息流匹配、交易双因子校验、加密传输等安全防范措施。
资费方面,浙商银行表示,将按平台网络借贷年交易额1‰或3万元/年的标准收取存管费;对于优质平台,还将给予优惠——对于P2P平台用户,提供存款优惠计息、投资理财产品等增值服务。
今年7月,人民银行等十部委联合印发《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及《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求建立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明确规定“从业机构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实现客户资金与从业机构自身资金分账管理”。
在银行看来,这意味着当前占据P2P资金存管主流地位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将重回支付通道定位,商业银行介入该领域将成主流。
但是,第三方支付公司并不这么看。
在银行介入之前,P2P的第三方托管一直都是第三方支付的天下。其中,又以2013年就首创P2P账户系统托管模式的汇付天下为其中领先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