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严打违规减持 再重罚8宗违法减持案罚款2842万元
证监会严打违规减持 再重罚8宗违法减持案罚款2842万元
【中国经营网综合报道】面对股市的震荡,证监会救市的决心也一再加强。
据证券日报昨日获悉,近期,证监会集中力量对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一致行动人及实际控制人违反法律规定减持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并于日前对首批8宗案件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
8宗案件共涉及4名自然人股东、5家法人股东以及法人股东的8名责任人。接到事先告知书后,7宗案件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请求,1宗案件当事人提交了陈述申辩意见。经认真研究复核,证监会对前述8宗案件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其中,涉案违法超比例减持金额最高为18323.6万元,违法减持的比例最高达3.83%,罚款总计2842万元。
证监会表示,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在现代企业制度中,上市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对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不得利用优势地位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特殊地位谋取额外的利益。《证券法》第86条,是上述法律精神的详细注解和规范落实。涉案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较中小股东而言,具有明显的持股优势和控制地位,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大比例减少(达到或超过5%)的事实,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属于重大信息,应当及时予以披露。在尚未披露之前,中小股东及其他投资者毫不知情,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因具有信息优势,应当依法戒绝交易,否则不仅侵害了中小股东的知情权,也损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由此可见,该类案件中当事人当披露不披露,当限售仍减持的违法行为,是对法定义务和诚信准则的公然违背,严重破坏了市场秩序,极大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信心,必须依法受到应有的惩处。
事实上,据证券时报网报道,此次已经是三个月来,证监会第6次对违规减持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报道表示,7月8日,证监会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监高半年内不得减持。证监会公告称,近期,证券市场出现非理性下跌,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从即日起6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监高违反上述规定减持本公司股份的,证监会将给予严肃处理。
7月24日,证监会表示将加大对大股东违规减持执法力度。当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加大对大股东违规减持类行为的处罚力度,下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保护资本市场的交易秩序。
7月31日,证监会表示处理违规减持已立案52起。证监会发言人张晓军表示,近期证监会集中对上半年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违反规定和承诺减持该公司股票的行为进行处罚,涉及未披露减持信息、短线交易、窗口期减持等情况,已立案52起,采取行政监管措施77项,证券交易所对上述违规行为采取自律措施91项,限制交易措施34项。
8月21日,证监会表示对违法减持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张晓军表示,证监会集中力量对上市公司持股5%的股东、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违法减持的行为进行处理。目前,依法稽查的52起案件中40起进入到审理程序,其中20起案件进入到事先告知程序,涉及了10名自然人股东。他表示,涉案上市公司持股5%的股东、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违法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无视证券法规定,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告并暂停交易,是对资本市场“三公”行为的公然违法,尤其在市场异常运行期间加大了市场的波动。按照法律规定,证监会迅速对该类案件处理,对涉案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的违法减持行为予以法律制裁。
9月18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强调,将持续对违法减持和短线交易行为保持高压态势。日前,证监会已完成第二批19宗上市公司重要股东违规减持和短线交易案件的审理,上述案件已完成事先告知程序。其中,违法减持比例最高为7.81%,至此,41起移送审理的违规减持案件已经审理完毕。他表示,上市公司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对促进上市公司发展,维护市场稳定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部分大股东违规减持缺乏守法意识和守信概念,对此,证监会将加强监管,严厉打击。
(编辑:卢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