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租赁资产出表 抢占免审批资格
工银租赁资产出表 抢占免审批资格
租赁资产出表转让终于有了突破性进展,首单出表型金融租赁公司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出炉。
1月15日,由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银租赁")发起的"工银海天2015年第一期租赁资产支持证券"(以下简称"工银海天第一期")产品在银行间市场成功发行,总发行规模约10.32亿元,最长期限约3.8年。
工银租赁方面对记者表示,目前正在筹划第二期和第三期产品,预计单笔发行规模将在15到20亿元规模之间。
中国租赁联盟召集人、经济学家杨海田告诉记者,此款产品与交银租赁发布的资产证券化产品相比,最大不同在于首次实现出表。此前租赁资产出表渠道单一,且规模较小。
工银租赁方面表示,在"工银海天第一期"的交易设计中,工银租赁承担了原始权益人和资产服务机构的角色,向投资者提供了基础资产,并在产品存续期向投资者提供资产管理服务。
根据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工银海天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显示,"工银海天第一期"产品打包的基础资产主要分为优先级A1档、A2档、B档和次级档共四档。基础资产中共涉及4户承租人的融资租赁债权,租赁物初始价格为20.28亿元。
根据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信用评级报告显示,"工银海天第一期"最低票面利率为优先A-1档4.2%,最高票面利率为优先B档6.7%,中信信托委托东兴证券承担本产品的主承销商,优先档资产支持证券(包括优先A-1档、优先A-2档和B档)9.6亿元一招标方式发行,次级档7230万元,其中5161万元由受托人向工银租赁发行,剩余2073万元由发行人由招标的方式发行。
值得注意的是,早在2012年底"工银租赁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就获得证监会审批通过,但是直至2015年才正式推出落地。
工银租赁方面对于此时发布"工银海天第一期"表示,发行首单出表型资产证券化产品,对工银租赁来说丰富了租赁资产转让通道,此前受各种条件限制,金融租赁公司盘活资产存量的手段有限。除了向商业银行和租赁同业转让租赁资产外,其他手段并不多。本次利用证券化实现租赁资产出表,对于增强公司经营能力具有重大意义。
在工银租赁看来,"工银海天第一期"的重要意义在于,提升了工银租赁在资产证券化领域的市场影响力,积累实现租赁资产证券化的经验。在产品设计中,工银租赁承担的权益人和资产服务机构的角色,展示工银租赁实力,未来当需要深入推进租赁资产证券化业务时,可以对此模式的运行操作,证券化技术有基础。
事实上,"工银海天一期"整体规模10.32亿元,与工银租赁超过2000亿元的规模相比,本次发行金额相对于工银租赁资产总额占比较小。
但值得注意的是,根据银监会有关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最新通知,本次项目的发行意味着工银租赁已具备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资格,后续证券化项目的发行将豁免资格审批,进行备案登记即可。
工银租赁方面也表示将继续推动资产证券化业务,推动公司由债务融资型向资产投资型的经营转型,目前已在筹划第二期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后续产品将陆续推出,产品规模也将超过本期产品。
腾挪空间盘活资产
工银租赁方面表示,2014年工银租赁实现资产出表200亿元,预计2015年出表资产将超过200亿元。
此前租赁公司对于租赁资产出表做过多番尝试,租赁公司同业出售、保理公司收购,以及在地方建立租赁资产交易所等渠道。
工银租赁则表示在资产证券化之后,将原本在会计报表上的长期应收租赁款一次性移出报表,长期资产转为高流动性的现金资产。获得的现金投入到新的租赁项目上,产生新收益,这样资产周转和收益水平都得到提高。此外也有优化资产结构的考虑,根据经营目标,调节存量资产的客户集中度、行业分布、资产类型分布等,实现存量资产结构的优化。
工银租赁表示,未来实现资产规模扩张的同时,将稳步做大租赁资产交易,证券化将是重点考虑方向。至于具体有多少交易将通过证券化方式实现,取决于监管政策、市场等诸多因素。目前国内资产证券化虽然呈现积极发展趋势,但是在投资者接受的产品期限、价格等方面,和金融租赁公司的需求还有一定差异。一些成熟的证券化技术,如基础资产现金流分割等,能否运用于国内市场上没有定论,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金融租赁公司参与租赁资产证券化业务。随着各方面条件的改善,工银租赁在未来将推出更多的证券化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