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煤改气”困局
河北“煤改气”困局
本报记者 李哲 石家庄 邯郸报道
“马上就要供气了,现在供气合同都还没最终敲定。”作为河北省某燃气公司的负责人,老杨对于今年供暖季的保供形势满怀焦虑。
进入11月,北方供暖季如约而至。近两年,每到这个时候都是老杨发愁的日子。他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我们如果把合同签了,就要马上缴纳预付款。但是现在公司连去年的返还款还没有完全拿到,资金状况很紧张。”在河北,老杨的遭遇并非孤例。
记者获取的一份文件资料显示,今年10月中旬,河北省燃气协会组织召开了一次研讨会,与会的燃气公司代表指出,河北上游供气企业针对国家“保量保价”政策设置多重门槛,执行不到位导致燃气企业气价倒挂亏损严重。并且,农村“煤改气”模糊的气量认定,气价补贴返还周期长、返还不到位,导致燃气企业垫付大量资金,现金流紧张。
而今年是三年“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的决胜之年。作为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关键区域,京津冀地区的“煤改气”备受关注。然而,有业内人士指出,在河北“煤改气”工程推进过程中,一些问题也逐渐凸显,特别是“先交后返”的购气方式导致的返还款未能到位以及国家政策规定的“农村煤改气保量保价”难以落实等问题尤为突出。
部分气价差价仍未返还
进入11月以来,天气逐渐转冷,京津冀地区供暖进入倒计时。一方面,老百姓等着用气取暖,但另一方面,燃气公司的资金面临着巨大压力。
“马上就要到供暖季了,我们连去年的返还款还没拿到。”老杨告诉记者,“我们如果把合同签了,就要马上缴纳预付款。但是现在公司连去年的返还款还没有完全拿到,资金状况很紧张。”
业内人士指出,所谓“先收后返”,是指在冬季保供的时候,根据签订合同的用气量,下游公司都需要向上游公司预交下个月的购气款。待供暖期结束后,再根据当地“煤改气”的用户数量,第三方核定后再返还差价。
然而,如今2020年供暖季即将到来之时,河北省燃气协会相关负责人却表示:“目前河北省范围内还有一些燃气公司没有全部拿到去年的返还款。甚至一些公司2018年供暖季的返还款还没有拿到。”
河北省某下游公司负责人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上游公司冬季结算价会上浮20%至45%不等(均衡一、均衡二),每立方米气在门站价格的基础上约上浮0.37~0.83元,而我们只能按当地政府规定的居民用气价格销售。如果按照每户单个采暖季用气量1000立方米计算,每100万户用户,冬季用气约为10亿立方米,每100万户挤占下游企业资金约为4亿至7亿元,如果按河北省农村煤改气600万户计算,挤占资金高达24亿~42亿元。”
不过,河北另一家燃气公司的负责人李林(化名)表示,其所在燃气公司早于今年6月份就已经拿到了全部的返还款。但老杨并没有那么好运,他表示,如今2020年供暖季即将到来,上一年的返还款还没有完全到账。
在记者走访过程中,老杨的遭遇却并非个例。
今年10月中旬,河北省燃气协会组织召开了一次研讨会。记者获取的会议文件资料显示,因“先收后返”问题,河北省下游燃气企业垫付大量资金,挤占下游燃气企业资金巨大,以致现金流紧张,燃气企业运行困难,部分企业甚至面临无法垫资而导致破产的风险。
记者采访了解到,对于“先收后返”的争议焦点,除了返还周期长之外,还有“煤改气”用户数据的核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