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真相:仅工资薪金所得执行45%最高累进税率
个税真相:仅工资薪金所得执行45%最高累进税率
事关公众切身利益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正在稳步进行当中。分析人士认为,从一系列官方人士表态看,个税改革待提速。
外界普遍期待,新一轮个人所得税改革在调整抵扣方式、税率的同时,也能解决个人所得税主要由工资、薪金所得贡献的局面。《中国经营报》记者查阅相关税收征管规定后发现,工资、薪金所得征收的个人所得税率,高于企事业单位的经营所得、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股息、红利所得等。在众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收入科目中,只有工资、薪金所得的累进税率达到45%。
两会期间,财政部曾公开表态称,个税改革要更好体现税收公平,体现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对于高收入人群来说,如何运用边际税率来调节其收入,实现税收公平是改革需要考虑的问题。
边际税率的调节
在现行个人所得税征管体制下,其征税内容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等11项内容。
自2011年个税起征点提高到3500元以后,上述11项内容分别按月或年来缴纳所得税。根据相关税收征收管理法规,按照不同征税项目,个人所得税分三种不同的税率。
第一种是工资、薪金所得,这部分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共7级。
第二种是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其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税款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低一级为5%,最高一级为35%,共5级。
第三种是比例税率。对个人的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
对于上述三类征税项目,一位税务系统人士告诉记者,按照规定,其边际税率中只有工薪所得适用45%税率,其他大多数项目都是按照20%的税率征管。“特别是国家近期发布了很多支持小微企业、双创企业减税的政策。”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分析,对工薪所得征税执行较好,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工薪阶层都按照代扣代缴的方式缴纳,由单位采取的代扣代缴,减少了少缴或漏缴的情况。
也因此,在诸多公开调研报告中,我们会发现工薪阶层成了对税负感受最明显的群体。
根据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的调研数据,月均收入在8000~38500元的人占工薪人群的比例为8.4%,但却贡献了58%的工资个税。
事实上,除了征管因素外,高收入人群还享受了税收返还的利好政策。
上述税务人士坦言,尽管高收入人群也按照最高边际税率纳税,但是由于其税收贡献大等因素,很多高收入人群同时也享受了财政返还的优惠。“各地税收返还的比例不一样,在财政支出项目中很多以招商引资的方式进行返还,这样一来,相比工薪所得高收入人群承担的税收负担率大大降低。”
杨志勇分析,这种逻辑也与工资薪金所得具有固定性有关,相比工薪所得,其他两类收入由于分布在不同地方,在各地信息联网尚未完善的前提下,大数据管税还需要时间。
改革提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