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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市县汇总上报融资需求 棚改专项债券试点发行在即

2018-05-19 07:06:00

 

来源:互联网

多市县汇总上报融资需求 棚改专项债券试点发行在即

一直以来被视作城镇棚户区改造最大问题的资金来源保障问题,有望得到一劳永逸地解决。国务院相关部门已经同意,通过发行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的方式,解决城市棚户区改造的融资需求。

目前,各县、设区市、计划单列市,正在汇总上报本地行政区划内棚改项目的融资需求情况。按照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称“住建部”)的提出的要求,各市县政府将于9月底之前,汇总上报至省级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棚改专项债券将纳入地方政府发行债券的额度进行管理,最长偿还期限不超过15年。同时,鼓励地方政府通过结构化设计还款方式和期限,也可以约定提前还款。

资料汇总

“我们已经开始做相关项目所需融资需求的测算以及汇总工作。”5月16日上午,某计划单列市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职能部门的内部人士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他所言的“相关项目”,即是其所在市行政区划范围内的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

这并非孤例。记者了解到,很多市县一级政府和计划单列市政府,都已经开展或者准备开展该项工作,主体多是住房和城乡建设职能部门。虽然工作进度略有不同,但都表现得“十分积极”。

这一工作的源头,则是国务院目前已经同意,对发行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进行试点。

东南沿海某市级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职能部门的内部人士告诉记者,他们在汇总材料中,采用的标准是:纳入国家棚户区改造计划,依法实施棚户区征收拆迁、居民补偿安置以及相应的腾空土地开发利用等的系统性工程。

他具体向记者解释,这些棚改项目一般包括城镇棚户区(含城中村、城市危房)、国有工矿(含煤矿)棚户区、国有林区(场)棚户区和危旧房、国有垦区危房改造项目等。

“全国各市县应该采用的是这一套标准,因为这是中央部门通知我们,所以,我觉得各个地市之间的标准差别不会很大。”他对记者表示,虽然中央部门通知的口径是“试点”,但是没有限定试点的范围,“也就是说,没有专门在哪个省做试点,而是每个省区都可以做这件事。”

至于汇总资料的科目,多个地方职能部门人士表述的情况也基本一致,除了面积、征迁户数、改造方案等,还要包括详细的资金需求以及资金回笼的方案,尤其是还款周期、方式、资金来源的有关内容。

发债试点

在积极开始汇总本市县范围内棚改项目的有关情况之前,国务院已经正式同意,对发行城镇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工作进行试点。根据这一精神,财政部和住建部,编制了具体的原则性试点实施方案,目前已经下发给各地方政府。

“有关通知已经发下来有一段时间了,所以我们就积极开始准备项目资料了,先报到省里,省里面再报到财政部,而后执行发行的程序,当然,这需要一个时间过程,不可能马上就发行。”前述东南沿海某市级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职能部门的人士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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