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税率13%档取消 农产品减税力度可观
增值税税率13%档取消 农产品减税力度可观
本报记者 杜丽娟 北京报道
在“营改增”全面推广一周年之际,中央再推减税力度。
今天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7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由四档减至17%、11%与6%三档,取消13%这一档税率。预计全年将再减轻各类市场主体税负3800多亿元,持续推动实体经济降成本增后劲。
目前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有:17%、13%、11%、6%、0%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适用13%税率的商品包括,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等。
此外,农产品,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二甲醚等产品也适用13%的征收税率。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粮食、食用油等农产品;自来水、暖气、天然气、居民用煤等公用事业产品;报纸图书杂志等三类产品在增值税税率进行简并之后,按照11%的税率征收。
对此,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认为,增值税率减并更多利好农产品和公用事业产品,随着税率简并启动,现代增值税制度的改革也更近一步。“税率简并后,中国的增值税和国外相比,越来越接轨。”
资料显示,2015年各国增值税标准税率基本处于1.5%和27%之间,欧盟国家的增值税标准税率平均数约为21.6%,我国17%的标准税率在世界上总体属于中间水平,但目前的四档税率与其他国家相比属于偏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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